天津市宁河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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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宁河区统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天津市宁河区统计局 发布时间:2022-01-26 08:59


天津市宁河区统计局2021年政府信息

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局办公室在区政府办公室指导下,在局领导的指挥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逐步完善政务公开工作,现将我局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总结如下:

1.政务公开工作总体情况

本年度政务主动公开共12件,包括本单位机构信息、统计信息、统计数据、财政预决算“双随机一公开”等内容。修改政务信息1件,为单位领导信息公开调整。并对历年不符合公开要求的政务信息进行整改,主要对文章字体、落款等规范公文格式上进行了整改。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信息一件。为天津大学建筑学院城乡规划系博士研究生申请公开天津市宁河区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用于学术研究。我局在规定期限内已将此项依申请公开办结完毕。

   2.规范制度情况

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并结合统计局工作中实际情况,及时完善信息公开的各项规章制度,不断提升我局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程度,确保各项工作有据可查、严谨规范,提高信息公开的质量和工作效率。对公开的政府信息,严格执行信息公开申请、“三审三校”、发布和保密审核制度,坚持“先审核、后公开”的原则,做到了“涉密信息不公开,公开信息不涉密”。由局办公室组织人员,按照保密要求,对信息逐条进行检查,确保了公开信息的安全,截至目前无泄密事件的发生。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0000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00000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0000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0000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00000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00000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00000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00000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00000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00000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00000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00000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00000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00000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00000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000000

2.重复申请

  000000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00000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00000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00000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0000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00000

0

3.其他

  0000000

(七)总计

  000000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00000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0000000000000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区统局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已配备兼职政务公开工作人员1名,人员相对稳定。本单位不具备组织开务公开工作培训能力,对于主管部门组织开展的政务公开工作培训,本单位能够保证积极参与、认真学习、知行结合,将学习成果转化为工作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天津市宁河区统计局

2022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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