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2021年,体育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支持和领导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2021年天津市宁河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等文件规定,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增强回应群众关切效果,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完善信息公开制度、规范和深化信息公开内容、强化监督保障工作等方面均取得了新进展。
(一)加强组织领导,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体育局党组一直以来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及时召开党组会议,听取情况汇报,深入调查研究问题,细化工作措施,有力促进了全局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同时,强化责任担当,进一步健全信息公开工作体系和运行机制,真正实现主动公开、及时公开和规范公开,积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二)完善规章制度,有力畅通政府信息发布渠道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区政府关于政务公开有关工作规定,进一步修改完善了《政务公开责任追责制度》及《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等制度,明确分工、细化步骤、优化流程,确保政府信息及时主动公开,信息公开申请及时办理反馈,有力保障了政府信息工作的有序开展。
(三)聚焦公开内容,持续优化政务服务管理水平
对照2021年宁河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一是及时将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预决算信息、执法工作报告、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等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发布;二是为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畅通信息服务渠道,继续发挥好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发布平台的作用,及时更新政府门户网站公告栏内容,公布机构职能、领导信息调整、规划计划、重点项目建设、政策文件等内容,使权力阳光运行。
(四)强化监督审查,着力提高干部职工保密意识
定期组织全局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务公开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和相关要求等,进一步增强全员保密意识。工作中,遵循“谁公开、谁审查、谁负责”和“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加大保密审查工作力度,在全力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同时,确保“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
2.重复申请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
3.其他 | 0 | ||||||||
(七)总计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1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存在一些问题有待改进: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内容还需要进一步细化;政策宣传水平需要进一步提高;队伍能力建设还有待进一步加强等。
(二)改进措施
一是加大公开力度,进一步解放思想,扩大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全面、及时、准确加强对财政资金、资源配置、公共服务、重大决策等信息公开工作。二是加大对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力度,认真履行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职责,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为广大公众做好服务工作,及时处理网上留言、咨询等相关工作。三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队伍建设,采取集中学习、定期培训等形式,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综合素质,更好地适应新形势下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新要求,更高效地做好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