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3年,区卫生健康委全面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和宁河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全面推进卫生健康法治建设。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上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走深走实。加大对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贯彻力度,区卫健委制定了《2023年宁河区卫健委开展普法宣传方案》,将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要普法宣传项目贯穿全年,进一步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进机关、进委直单位、进医院,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到普法工作全过程、各环节,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二十大报告、党内法规、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等纳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全年,主要领导对处级领导讲授专题法治课一次,分管领导对经济开发区内13家大中型企业讲授专题法治课一次,处级领导开展包括习近平法治思想、新修订的《中国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等集中学法7次,组织观看“线上”旁听庭审2次,天津市国家工作人员网上学法用法考试参考率、通过率均为100%,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视频培训会1次,全系统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知识考试1次,法律知识闭卷考试1次、对执法人员组织行政执法闭卷考试10次,增强了工作人员学法用法的能力,提高了依法行政水平。
(二)强化卫生监督执法。针对卫生健康领域群众关心关切的问题,继续深入开展2023年“蓝盾卫宁”专项整治行动。一是联合市场监管、街镇、公安等多部门开展医疗美容突出问题整治联合执法活动。二是整合近三年非法行医查处情况,按照《天津市2023年打击无证行医专项行动方案》要求开展“123”行动,和市场、公安、街镇等多部门联合执法,对既往点位进行原址复查,同时将美团等生活服务平台非法医疗美容线索纳入排查范围。三是完成了2家二级以上医院、17家镇街医院预防接种门诊的专项监督检查。四是开展了医疗卫生机构新冠病毒感染疫情信息报告监督检查。五是开展医疗机构口腔专项监督检查,按照《口腔器械消毒灭菌技术操作规范WS506-2016》《消毒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对辖区内口腔诊所及设有口腔专业的医疗机构进行监督检查。六是落实中高考保障服务,对6所考点学校进行了中高考护航检查。七是开展住宿场所专项监督检查,结合创卫标准对我区住宿场所开展全覆盖监督检查,并实施现场甲醛浓度快速检测。提升了公共卫生、医疗卫生监督执法效能和全区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目前对11类专业监督本对象实施监督检查2160余户次,监督覆盖率100%以上;完成三级双随机任务954户,完成率100%。行政处罚案件147件,罚没款近46.33149万元。公示畅通举报投诉渠道,持续开展医疗机构非法行医行为,无证行医场所巡查检查力度。
(三)突出重点时段,加大宣传力度。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2023年宁河区卫健委普法责任清单》,并通过“健康宁河”公众号向社会公布,大力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大对各类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力度,全面提高依法治理能力,围绕“国家安全日”、“知识产权宣传周”、《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生活饮用水宣传周”、“世界艾滋病日”宣传周等各个宣传主题,通过电子屏、张贴宣传海报等方式开展宣传,悬挂宣传画、电子屏滚动宣传共460条次,开办健康巡讲进社区活动受益650人次,通过融媒体举办健康大讲堂活动,受益人数3201人,开展5场职业健康培训,涵盖宁河区400余家用人单位,开展食品卫生安全宣传进学校、进社区3次,设置户外LED广告牌1个,艾滋病宣传栏30个,发放宣传折页7500余份,发放宣传袋5650个,宣传海报200余张。
(四)打造创新“宁河卫监在护航”普法品牌。培育卫生监督文化,树立“宁河卫监在护航”品牌,在卫生监督所内建立卫生监督文化墙,进行监督风采展示,提升执法人员荣誉感,及时汇总整理亮点工作以“宁河卫监在护航”品牌向上级单位和社会推送,一年内被市监督所采用信息简报7篇,采用数量在区所位于前列,在“健康宁河”推送信息简报65篇,健康小视频2个,在本系统位于前列,“宁河卫监在护航”创新普法品牌,得到区司法局高度认可,并推送市级评优。
(五)完善健全制度,努力提高法治建设工作能力。 一是2023年,卫健委在2022年建立40项制度的基础上不断完善系统内部管理,编撰更新制度汇编,不断细化完善、补充、修订、删减,整理完成党建人事、行政后勤、财物审计、监督执法四大方面共计47项工作制度。印发《制度汇编》(2023版)并下发到各科室各单位,保证各项工作有法可依,并要求委直各单位、各医院制定相应的制度、规定,做到各项工作有法可依,实现以制度管人、管事的工作模式,委直各单位、各医院已经制定相应制度汇编。 二是监督所作为卫健委的执法单位,制定了包括党委管理、政务管理、人员管理三大类16项制度,2024年,为提高行政处罚案件办理效率,规范行政处罚违法线索移送、办理流程,制定了案件线索移送制度,为规范所内工作人员参与各部门联合检查事项,合理安排工作内容及调动工作人员,制定了联合检查制度。
二、上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运用习近平法治思想解决问题、推动工作的意识和能力需要进一步提升,少数领导干部对新形势下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的重要性认识不足,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管理经济社会事务、解决矛盾纠纷问题的能力不强。
(二) 公共法律服务有待进一步加强,未配备公职律师。委机关缺乏法律专业人才,目前卫健委未配有公职律师,仅仅通过购买服务的形式向律师事务所聘请了法律顾问,但法律顾问能提供的服务以咨询、法治文书审核、合法性审查为主。
(三)普法工作仍需加强。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要求,卫健委存在着普法形式单一、普法范围小、受众少的问题,同区里其他先进部门存在差距,普法工作的宣传力度还有待进一步加强。
三、上一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 坚持“关键少数”履行法治职责更加有力。一是区卫健委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切实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切实扛起第一责任人责任,坚持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二是每季度召开法治建设专题会议,党政主要负责人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并及时研究解决影响法治建设重大问题。三是将法治政府建设列入年度重点工作,与卫生健康中心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四是落实法律顾问制度。聘请天津团民律师事务所担任法律顾问,严格执行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重大决策前的法律咨询制度,遇到重大事项,充分听取法律顾问意见,最大程度上降低决策风险。五是各项重大行政决策(三重一大事项、重大合同签订、大型设备采购、重大招标采购)、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和规范性文件出台,均报至我委法治机构对其合法性与适当性进行审查,审查通过后方可上会,由委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六是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已在宁河区组织实施的2023年公开比选中招录了一名法学门类的公务员充实卫健委法治工作。七是督促本系统具有法律背景的工作人员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二)加大力度规范执法行为。一是加强行政执法行为规范化建设,树立卫生监督员良好形象,制定了《卫生监督员行为规范》,利用手持执法终端设备编制规范性语言,并督促执法人员使用规范用语。二是认真执行“首违不罚”理念,全年已办结卫生健康“首违不罚”案件7件,惩教结合,刚柔并济,以柔性执法提升执法温度,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三是坚持监管与服务并举,结合创卫工作监督所成立监管服务指导小组,对“吾悦广场+麒麟巷”和“世纪欣都+大绿棚子”两个商圈公共场所进行指导帮扶,以专业技术优势帮助经营者解决实际困难,创新推行服务型执法,做到服务有温度、执法有准度、管理有精度。四是开展辖区内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分类监督执法试点工作,多措并举,围绕冶金、建材行业29家分类监督执法试点用人单位,执法人员采取管家式服务,线上线下相结合,确保分类监督试点工作质量。
(三)落实行政应诉制度。认真落实行政应诉制度,支持法院受理行政案件、尊重并执行法院生效的裁判。将《宁河区行政诉讼败诉案件追责办法》、《宁河区行政执法机关内部人员非法干预、插手案件办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纳入《2023年宁河区卫健委开展普法宣传方案》,组织在卫健系统开展学习,未出现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和插手具体案件处理情况。
四、 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加强法治思想建设。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党内法规等纳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增强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提高领导干部运用习近平法治思想解决问题、推动工作的意识和能力。
(二)加强公共法律服务建设。积极督促本系统具有法律背景的工作人员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并协调相关主管部门尽快解决公职律师问题。
(三)扎实做好卫生健康学法普法工作。一是制定2024年普法工作计划,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落实普法责任制。二是深入开展各类普法宣传活动,积极借鉴先进单位的普法特色,充分利用各种媒介载体,通过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广泛宣传卫生健康领域的相关法律法规,提高群众知晓率,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四)继续深入开展2024年“蓝盾卫宁”专项整治行动。立足卫健实际继续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上作表率,重点突破稳步推进法治监督工作。
(五)加强法治培训学习。一是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卫生健康领导干部、各基层班子成员依法行政教育培训制度,通过邀请法律专家、举办培训交流讲座等方式分别就卫生健康法律知识、公共法律知识进行集中讲学。二是对行政执法中经常遇到的问题进行培训讲解,不断增强执法人员,法治意识、业务水平,规范依法行政、公正执法。
宁河区卫健委
2023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