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宁河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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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河区卫健委2024年行政执法工作报告
来源:天津市宁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5-01-21 15:28


宁河区卫健委2024年行政执法工作报告

2024年,宁河区卫健委认真落实市、区两级决策部署,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深入推进卫生健康行政执法工作,现将2024年行政执法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行政执法队伍和职权的基本情况

(一)行政执法主体及人员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我单位共有持证执法人员25人。各类执法辅助人员13人。

(二)行政执法依据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我单位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共计63部。其中:法律和行政法规27部,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3部,部门规章33部。

(三)行政执法职权及运行情况

我单位现有行政执法职权共6大类221项。其中:行政检查权21项、行政处罚权185项、行政强制权2项、行政征收权0项、行政给付权3项、行政确认权0项、行政裁决权0项,行政奖励8项,其他类行政执法权2项。(参照宁河区权责清单,无相关职权的填0)

2024年,实施行政检查2082件,实施行政处罚29件(其中罚款31.432125万元),实施行政强制0件,实施行政征收0件,行政给付0件,行政确认0件,行政裁决0件,行政奖励0项,和其他行政执法权0件。(未发生相关职权的填0)

二、行政执法案件投诉处理情况

4件,其中4件的案由分别:天津宁河星焕医疗美容门诊有限公司未取得备案手续擅自开展医疗美容活动案;林香菊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医疗美容活动案;天津市宁河区芦台街光明新区村卫生室未经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核准开展输注抗菌药活动等案;温志华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医疗美容活动案。处理方法:立案查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分别给予相应的处罚,目前这4件案件均已结案。所有的投诉举报均电话回复给投诉人调查处理情况

三、行政执法开展情况

  (一)持续推进“蓝盾卫宁”专项行动4月16日,区疾控局召开宁河区医疗卫生相关监督检查暨“蓝盾卫宁”专项执法行动安排部署会议。联合区市场监管对医疗美容服务机构依法执业情况进行突击检查1次开展了5所中高考考点保障专项监督检查行动开展医疗卫生机构复用医疗器械消毒灭菌专项监督检查开展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活动开展消毒产品专项监督检查行动开展游泳场所专项监督行动。

(二)持续开展各专业监督检查。

   1强化医疗服务监管。监督各类医疗卫生机构179户次,母婴保健技术服务4家,特殊重点领域3家,对2家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医疗机构已进行立案查处;落实市卫生健康委开展中医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自查活动工作部署,共监督检查各级中医机构17家,均已发放依法执业自查表并签署依法执业自查承诺书,协助市所及中医质控组专家对区中医医院、永兴医院开展专项监督检查。

2强化传染病防治监管。对155家医疗卫生机构开展传染病防治日常监督检查,对1家医疗机构违法违规情况进行处罚。

3强化消毒产品监管。对4家消毒产品生产企业,1家药品批发经营单位,54家消毒产品经营单位开展日常监督检查,经检查发现2家消毒产品经营单位的消毒产品存在违法违规情况,已进行立案处罚。

4强化学校卫生监管。监督检查89户学校,完成了春季学校及托幼机构传染病监督检查,正在开展秋季学校及托幼机构传染病监督检查。

5强化食品安全及餐饮具消毒监管。对宁河区医院食堂每个月不少于5次的陪餐工作检查,对辖区内仅有的2家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监督检查15户次,对2家单位出厂的餐具饮具未按规定检验合格并随附消毒合格证明的行为给予了警告,做了复查,纠正了其违法行为。

6强化饮用水卫生监管。完成2户集中供水单位,46户二次供水单位,完成1户涉水产品生产企业监督及产品采样送检工作和15户涉水产品经营单位监督检查;对辖区内40台现制现售水设备进行了创卫巡查工作。

7强化职业与放射卫生监督。监督检查用人单位198户,指导15户用人单位完成《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综合风险评估报告》,其中甲类8户,乙类7户,行政处罚单位3户,其中一般程序案件2件,简易程序案件1件;完成1户职业健康体检机构单位监督检查;完成放射卫生双随机抽查和日常监督39户。

8强化公共场所卫生监管。现场监督、量化915户次,监督检查达1300余户次,完成4家游泳场所双随机监督检测,中秋、重大活动住宿业保障监督工作,处理群众投诉14件。

    9强化病媒防治监管。对5个镇街卫生院进行了病媒防治监督检查。

四、零处罚的原因(2024年有行政处罚案件的无需总结此项)。无。

五、下一年工作打算

    1、加强综合监管制度落实。强化部门联合执法,提高监管效能,提升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责任意识,提升依法执业管理水平加强社会监督,拓宽线索渠道,及时办理投诉举报线索,做到有诉必查,查必有果。

2、持续做好日常监督检查。依托“蓝盾卫宁”专项整治行动,保质保量按时完成国家、区级“双随机、一公开”抽取任务,立足卫健实际继续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上作表率,重点突破稳步推进法制监督工作。

3、加强重点领域专项治理。加强医疗美容机构监督检查,推进医疗美容机构多部门联合执法,提高监管效能,有效打击医美违法行为。开展民营医疗机构全覆盖监督检查,指导和督促民营医疗机构开展依法执业自查,提升依法执业水平。

4、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督促执法人员在平时执法工作中精准普法,切实加强对各级医疗卫生机构,特别是、村级医疗机构的监督管理,使其遵章守法、规范操作,保证广大群众医疗卫生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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