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宁河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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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宁河区文化和旅游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
来源:天津市宁河区文化和旅游局 发布时间:2024-04-18 15:32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夯实我区文化和旅游领域安全生产基础,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有效防范遏制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按照《天津市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总体要求,区文化和旅游局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三年治本攻坚,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文化和旅游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包括:演出、娱乐场所、剧本娱乐、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旅行社、A级旅游景区、星级宾馆等文化和旅游经营单位;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艺术馆等公共文化单位;博物馆和文物建筑保护单位;广播电视播出机构等)安全发展理念更加牢固,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进一步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更加有力,安全生产治理能力不断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全面提升,文化和旅游领域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加快推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有力保障文化和旅游事业高质量发展。

二、组织领导

在区安委会的统一领导下,成立区文化和旅游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领导小组,

组  长:李颢

副组长:陈妍 施勇 刘福军

成  员:刘锦丰 苏少江 孙术春 张杰 李学锋 张增荣 郑晓辉 陈学丽

负责强化文化和旅游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的组织领导、安排部署、督促检查和协调推动。局办公室负责工作统筹,协调推动全区文化和旅游系统治本攻坚行动各项工作。局相关科室、市场行政执法队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和职责分工,分类指导督促全区演出、娱乐场所、剧本娱乐、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旅行社、A级旅游景区、星级宾馆等文化和旅游经营单位,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艺术馆等公共文化单位,博物馆和文物建筑保护单位以及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落实方案要求,强化防范措施,推动各项任务落实。

三、主要任务

(一)开展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学习宣贯行动。在全区文化和旅游系统深入开展深入学习习近平关于应急管理的重要论述活动,局党组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同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天津“四个善作善成”的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列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深化领导干部对新时代应急管理工作的规律性认识;建立完善更新各级领导干部安全生产任务清单,推动领导干部照单履职;建立健全党政领导干部分片包保、带队督导、暗查暗访等工作机制,督促各级领导干部履职尽责。

(二)督促指导生产经营单位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区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要督促、指导生产经营单位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健全完善以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为核心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提升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岗位操作规范化、现场管理精细化水平;强化企事业单位内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责任意识,指导督促企业建立健全从主要负责人到班组长的“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年度任务清单”,推动照单履职尽责、失职追责问责;聚焦重点时期、重大灾害风险,以印发“明白纸”“备忘录”“风险告知函”“重点提示清单”等形式经常性提示提醒企业抓好安全管理;探索建立将安全生产各项措施要求、各类风险提示直达企业最后一米的“叫醒叫应”机制,并纳入日常检查重点,做好跟踪督办,形成有效闭环,真正把压力和责任传导到生产经营单位每个单元、每个岗位、每名员工。

(三)持续更新完善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深入总结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经验做法,根据文化和旅游部的统一部署,2025年底前,更新完善宁河区文化和旅游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或重点检查事项。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指导文化和旅游经营单位、公共文化单位、博物馆和文物保护单位、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尽快健全完善重大事故隐患自查、自报、自改常态化机制。

(四)持续开展重点领域安全生产整治行动。

(1)在旅游客运安全领域,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要督促旅行社落实好“五不租”(不租用未取得相应经营许可的经营者车辆、未持有效道路运输证的车辆、未安装卫星定位装置的车辆、未投保承运人责任险的车辆、未签订包车合同的车辆)措施,加大对旅行社向不合格的供应商订购产品和服务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会同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做好旅游客运安全带管理和使用工作,督促指导旅行社将游客规范使用安全带作为旅游安全全链条管理的重要环节,在订立用车合同时明确约定安全管理责任,落实安全事项告知责任,提醒游客出行期间全程规范使用安全带。

(2)在旅游景区安全领域,指导 A 级旅游景区完善应急预案和演练,加强汛期巡查,在危险地段设立明显的警示标牌,对洪灾风险区、地质灾害易发区等关键部位开展细致摸排,建立隐患问题清单和台账,加强整改闭环管理;落实“预约、错峰、限流”要求,积极稳妥应对客流高峰。督促属地政府和景区经营主体建立应急救援体系,配备专业的救援人员和设备,确保在突发事件发生时能够快速响应,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开展现场检查、抽查。

(3)每年在开展 A 级旅游景区复核时要督促和指导生产经营单位提高安全生产能力。在文旅活动安全领域,健全工作机制,突出部门协同,根据活动规模、规格分级制定现场指挥调度体系,齐抓共管、发挥合力,做到现场各项需求及时响应、突发事件迅速处置。压实活动主办方和属地责任,重点关注场地搭建、活动过程、施工和撤场等关键环节,加强现场监督。加强大型演出、庙会灯会、游园活动等大型文旅活动的安全管理,坚持“一活动一预案”,并督导强化应急演练,确保各项文旅活动既丰富多彩,又安全有序。在游乐设施安全领域,会同市场监管等有关部门针对大型游乐设施特种设备、加强对消防设施、安全通道、电气设备等重点部位的隐患排查,督导景区定期进行设施维护和安全自查,及时整治设备故障,确保游乐设施的安全。

(4)在文化场馆、图书馆安全领域,指导文化场馆、图书馆针对人员密集度高、流动性大等特点,持续开展人群疏散通道、消防设施设备、电器线路、照明系统、违规存放电动自行车和电动自行车违规充电等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不断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优化参观路线和设施配备,强化员工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保障游客和展品等安全。

(五)持续开展重点时段安全生产整治行动。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聚焦重点时段文化和旅游安全生产整治提升,在劳动节、国庆节等重要节假日以及汛期、暑期等重点时段,集中力量开展安全生产明查暗访和专项督导检查,压实文化和旅游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强化部门联动,主动加强与公安、消防、交通运输、市场监管、应急管理、气象等部门的工作对接,会同各类专业力量和社会力量共同应对重点时期突发事件。

(六)持续开展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局办公室要常态化组织开展文化和旅游领域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行动,将教育培训走形式、应急演练走过场等治理难点问题纳入全领域、全过程整治重点和重点检查事项,对屡改屡犯、弄虚作假的经营单位依法从严从重处罚;建立健全完善生产经营单位重大事故隐患自查自改常态化机制,督促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每季度带队对本单位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至少开展1次检查(重点领域每月至少1次),完善并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建立健全文化和旅游领域重大事故隐患数据库,实现企业自查上报、督导检查发现、群众举报查实等各渠道排查的重大事故隐患全量汇总,推动重大事故隐患信息共享集中;及时将重大事故隐患信息通知到相关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实行清单制管理并动态更新整改落实情况,推动照单逐条整改销号。

(七)持续开展文物保护单“五不租”设施升级改造行动。推动文物消防安全责任落实,全力推进文物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从源头上提升文物保护单位本质安全水平,加强文物保护工程、加大天尊阁外墙的保护力度,合理设置消防设施,考古发掘工地以及新建改建博物馆工地等施工安全管理,文物安全形势持续平稳。

(八)持续开展安全生产精准执法和督导检查。强化文化和旅游领域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和督导检查;加大对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文化市场经营单位无证无资质经营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综合运用“四不两直”、明查暗访、异地交叉执法等方式,聚焦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深入推进精准执法,对“零处罚”“只检查不处罚”等执法“宽松软虚”的问题进行约谈通报;对无需审批备案但具有较大安全风险的文化和旅游生产经营活动,加大现场执法检查力度,完善“双随机”抽查检查工作机制,严防小施工、小作业惹大事;对严重违法行为依法采取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联合惩戒、“一案双罚”等手段,落实行刑衔接机制,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行为;加强联合检查执法,积极协调消防、市场监管、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开展跨部门联合检查、联合执法,强化监管合力;对日常检查工作中发现的安全生产隐患问题,不属于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职责的,要按照安全生产、消防、特种设备等法律法规,及时抄告、移交有关部门。

(九)持续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行动。三年行动期间,按照“分级组织、分类培训”原则,组织我区文化和旅游系统安全生产负责人和企业负责人积极参加文化和旅游部开展的全国文化和旅游安全生产线上学习;文化和旅游局每年组织文化和旅游领域重点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围绕本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和落实主体责任开展安全教育培训;会同消防、公安等部门开展重点文物保护等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集中培训;文化市场行政执法队每年至少组织1轮次对执法人员的全覆盖培训,提升执法人员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水平;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要结合实际,每年全覆盖组织本辖区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督促生产经营单位每年组织开展不少于2次应急演练,让全体从业人员熟知逃生通道、安全出口及应急处置要求。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要加强本单位全员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包括必备的安全生产知识、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应急处理措施等,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

(十) 持续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引导行动。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要加强安全生产宣传引导,培育公众安全意识。聚焦“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主题和目标,持续开展安全生产月、消防宣传月、安全宣传咨询日等活动,引导公众践行安全的生产生活方式,提高文化和旅游企业、从业人员和游客的安全意识和能力。加强旅游安全提示,通过门户网站、新媒体、在线旅游平台等多渠道多形式发布出游提示和警示信息,引导广大游客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合理规划旅游线路和时间,规范使用安全带,注意消防、交通等安全风险,提醒游客谨慎参与高风险旅游项目,不前往没有正式开发开放接待旅游者的区域游览。

四、时间进度安排

2024年3月至2026年12月,共分四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2024年3月底)。3月底前,召开文化和旅游系统动员部署会议,印发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全面启动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

(二)夯实基础(2024 年 4 月至 12月)。相关科室、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支队、局属单位要全面梳理本行业领域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各项任务,分解细化、明确责任、全面铺开;要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重要论述宣贯、重大事故隐患大整治、安全生产责任大梳理、执法监管人员大培训等活动,做好统筹安排,建立常态化运行和督导推动机制,压实责任、强化质效,高标准完成年度目标。

(三)集中攻坚(2025年)。要按照“两个根本”要求,以改善当前安全生产状况、推动高水平安全为着力点,深入分析文化和旅游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深挖背后的深层次矛盾和原因,集中人力、物力、财力,切实解决一批制约安全生产发展的重大基础性工程,夯实安全基础。11 月底前,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任务要基本完成,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全面夯实,安全生产标准规范、制度机制进一步健全,企业主要负责人抓安全生产的能力、企业自查自改重大事故隐患水平显著提升。12月9日前,相关科室、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支队、局属单位要将重大安全风险分析及对策措施报告报局办公室。

(四)固本提升(2026年)。相关科室、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支队、局属单位要及时报送创新成果。10月份,相关科室、局属单位要梳理总结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总体情况,开展全面自评,办公室将对全区文化和旅游系统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进行总结评估,上报区安委会办公室。

自2024年4月1日起,根据区安委会办公室要求,实行季度报送机制,相关科室、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支队、局属单位要总结落实情况,于每季度最后一周的周一,报送本季度工作情况。年度工作报告和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自评报告分别于次年1月25日前和总体任务结束后,报局办公室。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局党组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建立完善信息汇总、动态研判、督导检查等机制,切实加大督促推动力度;李颢同志将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总体推动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每季度听取进展情况汇报,研究新情况、协调解决跨部门安全生产突出问题,跟进指导各项任务落实;陈妍同志和各业务牵头单位要加强纵向指导推动,采取有力措施,真正把各项要求压实到文化和旅游生产经营单位每个企业、具体点位、每个岗位、具体人员,从源头上预防事故发生。

(二)强化督导检查。相关科室、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支队、局属单位要结合实际,采取定期总结通报、重点时期暗查暗访、重要节点督促提醒、重大隐患挂牌督办、重点领域通报约谈等督导推动措施,紧盯重点行业,突出重点领域,紧抓与群众密切相关的区域和点位开展督导检查,建立健全责任倒查等各项工作机制,加强动态管理和过程管控,严格问责问效,推动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落实落地。

               2024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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