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宁河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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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河区文化和旅游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天津市宁河区文化和旅游局 发布时间:2023-01-26 14:10

 一总体情况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根据区委、区政府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天津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深入推进服务公开,对照任务分解清单,认真落实我局2022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将落实情况总结如下:

1. 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政务公开领导小组

我局切实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成立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李颢局长任组长,副局长王伯军、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支队队长刘福军任副组长,办公室刘锦丰、宫欣为成员。办公室专人负责政务公开事务修改并完善了区文化和旅游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健全审查制度和工作规程。

2.主动政务公开信息情况

2022年我局严格按照市、区两级政府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建立健全利益相关方、公众代表、专家、媒体等列席有关会议的制度,以“便民、利民为原则”,认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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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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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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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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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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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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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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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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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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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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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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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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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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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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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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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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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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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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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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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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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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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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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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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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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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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还存在信息公开数量相对较少、公开渠道比较单一等问题。在下一步工作中,我局将按照国家、市、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部署,围绕全区文化旅游工作,助力乡村振兴,拓展农文旅产业融合,进一步开拓思维,创新思路,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