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宁河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无障碍 无障碍 简体 | 繁体 长者模式 长者模式

宁河区信访办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来源:宁河区信访办 发布时间:2021-02-22 09:49

宁河区信访办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我办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依法畅通公开渠道,加大公开力度,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质量和实效,依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0年,我办在微信公众号“宁河信访”推送信息68条。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区信访办严格按照(国办〔2010〕5号)文件要求,进一步扩大依申请公开渠道,规范审查、处理、答复程序。2020年我办无依申请公开事项。

(三)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区信访办始终坚持依法行政,法治信访,依法做好信息公开工作。2020年区信访办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案件0件。

(四)平台管理

 我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通过“宁河区人民政府”网站(www.tjnh.gov.cn)政务公开专栏完成。政府信息公开所涉及的指南和目录、依申请公开、调查征集、办事指南及相关下载等均可通过网站完成,同时,我办还通过“宁河信访”微信公众号即时发布我区信访工作动态和基层信访工作报道等方面情况。

(五)监督保障

2020年,我办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为不断提升区信访办政务公开质量和实效,确保公开信息的准确性及时效性,进一步规范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避免发生信息发布失实、影响社会稳定等问题。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主要问题。一是对《条例》的学习贯彻还需要进一步加强;二是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力度还需要进一步加大。

(二)改进措施。一是加强培训,深入学习贯彻《条例》以及有关要求,进一步提升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二是加大主动公开力度,结合区信访办实际,进一步挖掘政府信息予以主动公开,不断提高工作标准,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