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宁河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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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东丽区天大化学试剂厂行政处罚决定书信息公示表
来源:天津市宁河区应急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4-10-15 16:22
序号
案件名称
被处罚单位名称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义务条款
责任条款
处罚结果及处罚日期
1
天津市东丽区天大化学试剂厂未将危险化学品储存在专用仓库内案
天津市东丽区天大化学试剂厂
(津宁)应急罚【2024】执-006号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 条例》第八十条第一款第四项
决定给予处人民币拾万元整的行政处罚。2024年10月15日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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