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宁河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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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东丽区天大化学试剂厂行政处罚决定书信息公示表
来源:天津市宁河区应急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4-10-15 16:22

序号 案件名称 被处罚单位名称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义务条款 责任条款 处罚结果及处罚日期
1 天津市东丽区天大化学试剂厂未将危险化学品储存在专用仓库内案 天津市东丽区天大化学试剂厂 (津宁)应急罚【2024】执-006号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 条例》第八十条第一款第四项 决定给予处人民币拾万元整的行政处罚。2024年10月15日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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