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宁河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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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禾鑫饲料有限公司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案
来源:天津市宁河区应急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4-11-08 16:30

序号 案件名称 被处罚单位名称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义务条款 责任条款 处罚结果及处罚日期
1 天津禾鑫饲料有限公司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案 天津禾鑫饲料有限公司 (津宁)应急罚【2024】执-007号 《工贸企业粉尘防爆安全规定》第十八条第一款 《工贸企业粉尘防爆安全规定》第二十九条 决定给予处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的行政处罚。2024年11月8日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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