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宁河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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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河区应急管理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天津市宁河区应急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3-01-30 14:00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区应急管理局领导班子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紧密结合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实际,从强化组织领导着手,狠抓政务公开组织体系建设,设立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形成了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科室负责人抓落实,经办人员具体承办的责任体系,为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证。一是做好主动公开工作。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二是加大对行政处罚等信息公开力度充分利用政府网站新闻报道,局微信公众号、微信工作群等多种渠道,及时公开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解读、财政资金及三公经费预决算、安全生产工作开展等公开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情况等多项内容。三是拓宽群众监督渠道设立举报信(邮)箱和举报电话,及时接收群众反映的安全信息。是落实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严格遵循有关规定,及时接收群众在区政府网站上的公开申请,并第一时间进行回复反馈。五是做好政府信息管理工作。局办公室明确专人积极做好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维护、更新和报送工作。建立健全了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明确审查的程序和责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审查。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69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

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

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

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虽然在加大行政处罚公开力度、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足如行政处罚公开的内容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差距、公文类信息公开属性界定还有待规范,针对以上问题,我局进一步加强学习,提高认识,明确责任,强化管理,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水平。一是增强业务培训组织开展政务公开培训有关工作人员,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有关内容,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业务水平。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各项制度,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考核评估、培训宣传,不断创新工作思路,改进工作方法。二是规范工作流程。严格遵照信息发布程序,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审查机制,依法对拟公开的信息实行分管领导、责任科室、信息人员三级审查复核,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三是切实履行职责。严格按照加强生产安全事故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要求,推进生产安全事故查处、责任追究信息公开。局机关各科室、中心及时公开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措施和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保证公开信息的时效性、完整性和准确性,提高主动公开政务信息的数量和质量,实现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针对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及公开属性界定等问题,主动与上级机关和主管部门沟通,极大解决了在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中遇到的难题。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