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开展天津市绿色建筑专家库征集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依据《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关于开展天津市绿色建筑专家库征集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为加快推进我市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充分发挥绿色建筑专家队伍技术指导作用,结合我市城乡建设需要,现开展天津市绿色建筑专家库征集工作,专家库主要涉及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建筑节能等专业,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专家库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生产企业和技术服务机构等与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建筑节能工作相关的单位均可推荐符合条件的技术人员。
二、征集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廉洁自律,有良好的学术道德、办事客观公正,责任心强。
(二)无违法犯罪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涉及较大及以上质量安全事故。
(三)具有副高级技术职称5年及以上或具有正高级技术职称,且具有10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在本专业领域具备领先的技术水平,具备坚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
(四)身体健康,能积极参与安排的工作,原则上年龄不超过65周岁。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勘察设计大师、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等可适当延长年龄限制。
(五)业绩条件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作为主要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参与过不少于2项大型建设项目的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建筑节能有关工作;
2.作为主要编制人或负责人参与过不少于2项省级及以上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建筑节能相关标准编制或课题研究;
3.参与过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建筑节能相关的国家级重点项目工作。
三、征集程序
(一)专家征集主要采取单位推荐的方式
(二)申请人如实填写《天津市绿色建筑专家申报表》(附件1),并提供职称证书(复印件)、工作业绩等相关证明材料,以上材料均须加盖推荐单位公章。
(三)各单位核实申报人员信息真实性,筛选符合条件的专家,填写《天津市绿色建筑专家推荐汇总表》(附件2),并于2024年8月1日前,统一将推荐汇总表(须加盖推荐单位公章)及申请人材料报至天津市绿色建筑促进发展中心,同时将附件1和附件2的word版材料发送至电子邮箱:ljzxlsjzk@tj.gov.cn。
(四)申报人员经择优审核,公示无异议后纳入专家库。
四、其他事项
(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负责绿色建筑专家库的管理,天津市绿色建筑促进发展中心承担日常工作,并组织对推荐申报的相关资料进行严格审查,审查通过后方可纳入绿色建筑专家库。
(二)申报材料存在弄虚作假情况的,经查属实,取消申报资格,并通报批评。
(三)专家库实行动态管理,入库专家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不得以专家库成员身份私自开展活动,一经查实,通报取消专家库成员身份。
材料报送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南马路铭隆大厦2号楼1013室
附件:1.天津市绿色建筑专家申报表
2.天津市绿色建筑专家推荐汇总表
联系电话:69155518
2024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