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行政执法工作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一是压实工作责任。按照全年行政执法工作安排,结合“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双随机、一公开”“质量月”等重点工作,分别召开部署会、推进会,研究部署各项工作,全面厘清工作任务,压实主体责任,推进行政执法工作落实落地。
二是强化监督检查。按照市住建委部署安排,中秋、国庆假期期间,领导带队分为10个检查组,出动执法人员58人次,深入29个项目工地开展行政执法检查,检查出安全隐患问题89个,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18份,督促参建各方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问题隐患整改。
三是加强联合执法。针对房地产市场领域群众投诉举报线索和有关部门反馈的问题,加强与区安委办、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管局、公安机关、属地政府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对问题线索开展联合执法检查,严厉查处房地产市场领域违法行为,形成工作合力,并取得实效。
(二)加强制度建设
一是强化监督指导。制定下发了《关于做好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工作的通知》《2024年四季度宁河区建设工程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等文件,指导各项目单位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和行业标准规范开展生产活动,确保高质量、高标准完成建设项目。
二是落实完善视频巡查制度。继续加大视频监控系统管理力度,充分发挥视频监控系统“千里眼”作用,强化远程监管。全年完成42个项目的监控设备连接。发现违法线索或隐患问题294个,现已全部整改完毕,对违法线索依法立案查处。
三是继续实施监理双周例会制度。充分发挥监理队伍作用,强化对工程监理的执法监督力度,推进监理报告制度,督促监理单位严格履行监理职责,确保施工安全和工程质量。
(三)加强业务培训
一是组织开展法律知识考试。强化行政执法证件管理,落实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考试制度。今年组织7名新取证执法人员在行政执法监督平台进行了公共法律知识培训考试,并全部考试合格。组织全站人员开展2022版重大隐患事故判定标准知识测试,考试合格率100%。组织全体执法人员参加总站2024年度住建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测试,考试合格率100%,执法人员的能力素质得到有效提升。
二是强化专业培训。8月份我委组织区建设项目主要负责人和站内执法人员对宁河区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进行集中学习解读。9月20日,以“质量月”活动为契机,邀请市建筑业协会专家莅临现场为执法人员、各在建项目单位主要负责人授课,围绕质量管理流程、住宅工程渗漏风险分析及重点控制等内容,突出建设工程施工、紧密贴合一线监管的主题进行专题培训,有效提升执法人员和各项目专业水平。
三是发挥业务骨干作用。根据不同部室、不同领域执法人员的擅长、特点,组织业务骨干带头授课,将日常工作经验转化为可学习复制、可推广应用的工作做法和工作机制,充分运用到日常行政执法工作中去,有效提高行政执法水平。
今年以来,共组织执法人员开展执法培训39次,学习时间均达到60学时,执法人员整体素养得到有效提升。
(四)落实行刑衔接机制
按照宁河区住建领域2024年扫黑除恶排查整治工作部署,对全区在建工地进行常态化扫黑除恶排查整治工作,未发现涉及行刑衔接的案件。
(五)加强行政执法工作
2024年以来,共向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归集行政检查信息 160条,行政处罚信息 42 条,履职率达到 100%;已立案查处案件 42 件,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38件,已结案36件,罚款64.8229万元。通过严格的行政执法监督,有效规范了建筑市场秩序,保障了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行政执法机构改革情况
2024年8月2日宁河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同时印发《关于组建天津市宁河区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站的通知》《关于印发<天津市宁河区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站机构职能编制规定>的通知》,批准撤销宁河区住房和建设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组建天津市宁河区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站,已于8月9日正式挂牌。根据新的工作职责正在有序开展相关工作,同时做好新老职责的衔接工作。
三、存在的问题
执法人员整体能力有待提高。执法人员学习和开拓能力不足,加之住建领域法律条文繁杂,导致执法人员不敢用、不善用新法新规开展行政执法活动,执法人员业务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
四、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是加强执法监督力量。进一步完善和规范监督模式,加强工程安全质量监督巡查抽查力度,切实提高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水平。计划通过本系统内技术人员调配和面向社会招聘两种渠道进行人员不足的补充。
二是继续做好法律法规的教育培训。按照市总站培训计划,进一步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同时,持续推进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排查整治工作,保障执法对象合法权益。
天津市宁河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
2025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