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按照《天津市基本住房保障管理办法》(津政令第54号)的规定,以下家庭申请租赁补贴。现将申请人家庭人口、收入、财产及住房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 2023年10月17日 至 2023年10月21日 止公示内容:
序号 |
申请人姓名 |
身份证号 |
享受补贴人口数 |
人均月收入 |
户籍地址 |
人均认定住房使用面积 |
人均财产 |
1 |
鲍会生 |
1202******* ****816 |
2 |
308.00 |
天津市宁河区芦台街东方红街2排35号 |
0 |
0 |
注:以上申请人家庭中计算租赁补贴的人员均无其他住房。
公示中申请人如有不符合申请条件的,可按举报电话或举报地址进行反映。
举报电话:69593404
举报地址:宁河芦台镇光明路72号邮 编:301500
天津市宁河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
2023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