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按照《天津市基本住房保障管理办法》(津政令第54号)的规定,以下家庭申请租赁补贴。现将申请人家庭人口、收入、财产及住房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5年1月2日至2025年1月6日止
公示内容:
序号 |
申请人姓名 |
身份证号 |
享受补贴人口数 |
人均 月收入 |
户籍地址 |
人均认定住房使用面积 |
人均财产 |
1 |
白淑敏 |
1201***********567 |
1 |
1,962.00 |
天津市宁河区廉庄镇菜园村4排43号 |
0 |
0 |
注:以上申请人家庭中计算租赁补贴的人员均无其他住房。
公示中申请人如有不符合申请条件的,可按举报电话或举报地址进行反映。
举报电话:022-69155225
举报地址:宁河区芦台街道光明路72号
宁河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
2024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