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宁河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无障碍 无障碍 简体 | 繁体 长者模式 长者模式

宁河区住建施工领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
来源:宁河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4-05-23 15:49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工作基础,努力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有效防范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按照住建安委会办公室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要求,结合我住建施工领域工作实际,制定《宁河区住建施工领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如下

一、总体要求

()指导思想。将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关口前移到管控住建施工领域容易导致群死群伤的重大风险,着力消减重大风险,着力消除由于重大风险管控措施缺失或执行不到位而形成的重大事故隐患,着力整治建设工程项目突出安全隐患,切实提高宁河区住建施工领域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量。

()主要目标。通过三年治本攻坚,建立健全全链条排查整治重大事故隐患的责任体系;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必须即时整改完毕,形成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的常态化机制;针对重大安全风险的一批人防、技防、工程防、管理防措施落地见效,本质安全生产水平大幅提升;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坚决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

二、主要任务

()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专项行动

1.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党建办公室将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天津的重要讲话精神纳入住建执法支队支部学习内容,组织全体人员进行集中学习研讨;执法综合室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应急管理的重要论述纳入年度执法人员培训计划,按计划有序组织学习。

2.组织对全区在建项目建设、施工、监理等参建单位的负责进行安全教育培训。2024-2026年,每年集中组织一轮安全教育培训

3.严格建筑业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学习考核;严格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遵守安全标准要求,将劳务派遣、灵活用工等人员纳入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严格安全培训和管理,切实提升有关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和能力。

()开展防范施工外力破坏地下管线专项治理行动

深入贯彻落实《天津市防范施工外力破坏燃气等地下管线专项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紧紧围绕八个一律六方主体责任落实,紧盯施工外力干扰关键环节和重点风险,督促企业全面开展八个一律措施落实情况的自查自纠,对自查自纠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检查内容如下所示:

1.严查立项、规划、设计、施工许可等手续办理情况;

2.查建设单位施工前对施工范围及影响范围内开展地下燃气管线设施信息调查情况;

3.严查勘察、设计、监理、施工、监测、管线产权单位技术交底情况;

4.严查施工单位与地下燃气管线产权单位制定保护方案、签订保护协议、采取保护措施的落实情况;

5.严查燃气管线保护应急预案制定及执行情况;

6.严查管线权属单位建立地下管线保护方案制定执行情况、燃气企业派员现场监护情况,切实防范化解各类施工外力破坏地下管线的安全隐患。

()开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专项治理行动

1.压实企业主体责任,督促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行法定职责,健全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检查记录和施工安全日志制度,进一步规范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工作流程。

2.紧盯施工现场深基坑、模板支撑、脚手架、起重机械作业、临时用电、动火作业等重点环节、重点部位等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的隐患治理。

3.将出借资质、转包、违法分包等建筑市场违法行为,以及安全教育培训走形式、应急演练走过场等治理难点问题纳入整治重点和重点检查事项,坚持从源头上防范化解各类安全风险。

4.对发生事故的项目,坚持事故处理四不放过原则,坚持严管重罚,依法采取停产整顿、行政处罚、联合惩戒、一案双罚等手段,倒逼项目参建各方主体责任落实。

(四)持续开展四项整治结合建筑施工领域生产安全事故情况,着眼事故减量目标,深入开展外委作业、预防高处坠落、违规施工和违规特殊作业四项整治,进一步突出重点、精准发力、靶向施策,抓深化、抓拓展、抓提升,巩固整治成效,强化成果转化。

1.持续开展外委作业安全专项整治。重点整治项目施工单位是否依法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制度和相关方管理制度,是否对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并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及时督促整改问题隐患。

2.持续开展预防高处坠落专项整治。针对建筑施工领域高处作业活动,重点整治企业负责人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否履职尽责,是否对高处作业人员进行教育培训、定期体检,是否按规定制定、落实高处作业方案和技术措施、履行高处作业审批手续、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做好作业现场应急准备工作,是否对作业现场进行安全管理和风险辨识,重点整治作业人员是否经考核合格、持证上岗作业。要切实解决现场安全责任不落实、安全管理不到位、防护措施不完善、作业行为不规范等问题,有效防范高处坠落事故发生。

3.持续开展违规施工专项整治。紧盯违规施工风险,重点整治业单位进行施工作业是否申领施工许可证及具备相应资质等级,是否违规层层分包、转包施工作业。凡是发现违规施工的,依法严肃查处,对涉嫌危险作业罪和强令、组织他人违章冒险作业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4.持续开展违规特殊作业专项整治。针对动火、吊装、建筑物拆除、土方开挖、有限空间作业以及国家规定的其他危险作业,重点整治是否实行特殊作业内部审批制度,是否具备现场作业条件,作业人员是否具备上岗资格,配备的劳动防护用品是否符合安全作业要求,是否配备相应的安全设施、采取安全防范措施,是否进行危害风险评估并制定控制措施、作业方案、安全操作规程,是否制定、落实应急救援预案。要从作业设施设备安全质量、作业人员培训考核发证、作业单位监管、违法违规行为查处等环节,强化特殊作业全链条管理。

()协同开展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违法违规专项治理

加强与有关部门联动,定期开展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违法违规治理,配合开展工程建设中违规进场不合格防火材料和设施设备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排查整治。严厉打击进场使用防火性能不合格建筑材料和设施设备行为,完善支持防火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工程应用政策措施。

()开展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行动

1.对照2022年住建部印发的《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建立健全重大事故隐患数据台账,实现项目自查上报、督导检查发现、群众举报查实等各渠道排查的重大事故隐患全量汇总,实行清单制管理并动态更新整改落实情况,推动照单逐条整改销号。

2.2024年底前建立健全住建领域重大事故隐患统计分析机制,对自查发现问题少、进展缓慢的及时采取函告、通报、约谈、曝光等措施。同时认真贯彻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完善重大事故隐患治理督办制度,确保隐患闭环整改到位。

()开展建筑业企业安全管理体系建设行动

1.落实《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关于印发建筑企业相关人员岗位安全职责指引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推动参建企业制定关键岗位人员安全生产责任清单,积极推动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督促指导建筑企业各级人员知责、履责、尽责,实现安全生产层层负责、人人有责、各负其责。

2.督促指导建筑业企业主要负责人带队,至少每月开展一次对项目总包、分包、劳务企业资质、人员资格条件是否符合要求和安全隐患进行自查自改。住建执法支队组织第三方专家对企业自查自改情况进行检查,对于未开展自查自改、明明有问题却查不出或者查出后拒不整改等导致重大事故隐患长期存在的,依法依规严肃追责问责。

3.督促在本区承揽项目的尤其是在本区注册的企业依法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齐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建立相应的奖惩制度,持续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2025年底前,打造一批安全生产标准化标杆企业,推广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先进经验

()开展安全生产精准执法和帮扶行动

1.严格按照《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关于进一步优化建筑工程施工许可有关工作的通知》(津住建政务〔202310)的要求,对免于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施工活动,督促建设单位在项目开工前5个工作日内,到区住建部门进行安全登记,加大现场执法检查力度,严防小施工、小作业惹大事。

2.持续加大互联网+执法推广应用力度,推广运用非现场执法方式实现远程+现场执法,综合运用四不两直、明查暗访、随机抽查等方式,精准排查整治各类隐患。鼓励社会公众和从业人员举报或报告重大事故隐患线索,及时处置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3.对执法人员开展形式多样的执法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培训系统化规范化水平。

4.充分发挥第三方专业机构、保险机构的专业力量,协助住建执法支开展安全执法,帮扶企业开展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

()开展应急处置能力提升行动

1.做好《天津市建设工程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天津市宁河区建设工程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宣传培训和贯彻落实工作,督促企业动态完善应急预案,增强应急预案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加强房屋市政工程安全事故应急抢险队伍建设,有针对性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应急救援抢险协调联动综合处置能力。聚焦从业人员疏散逃生避险意识能力提升,推动建筑业企业每半年至少组织开展一次疏散逃生演练,让全体从业人员熟知逃生通道、安全出口及应急处置要求,形成常态化机制。

2.重大节日、重要活动、重点时期、汛期和极端恶劣天气期间,督促在建项目落实应急叫应机制,做好应急力量备勤,严格落实24时值班值守和信息上报制度,确保遇突发情况迅速启动响应并高效处置。

(十)开展自建房安全专项治理行动

1.强化主体责任。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决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抓实抓细抓好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坚持以零容忍态度对待一切安全隐患,落实地毯式、网格化、全覆盖、无死角排查整治要求,真行动、真整治、真见效,切实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牢牢守住安全底线。

2.开展自建房结构安全隐患治理。重点聚焦2层及以上、用作经营、人员密集、擅自改扩建的农村自建房,严查出现墙体严重歪闪或屋顶严重坍塌、随时有坍塌、倒塌危险情况;严查严重破坏或损伤房屋主体结构、承重结构的情况。对城镇自建房,严查擅自改变使用功能;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和布局;重点整治违法改扩建、长期失修失管、偷工减料、擅自住改商门面等突出隐患问题

3.开展自建房消防安全隐患治理。联合消防等部门对是否纳入消防安全管理台账,是否落实消防责任制,消防通道是否畅通,安全出口、疏散楼梯、耐火等级等是否满足规范要求,消防设施是否完好有效等;对未纳入的,是否依法依规进行整治。

十一开展安全科技支撑和工程治理行动

1提高风险监测预警能力。推动安全生产监管模式向事前预防数字化转型,推进人工智能、大数据、物联网等技术与安全生产融合发展。结合天津市智慧脂肪建设综合服务平台实施动态监管。

2建立完善监测预警系统。持续加大建筑施工行业领域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应用和升级改造力度,配合各级部门完善监测预警各类系统建设,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风险智能化管控能力显著增强。

3推动技术设备升级改造。推动建筑施工领域按照国家先进适用技术装备推广及淘汰落后安全生产工艺技术设备目录、在用设备报废标准,加大淘汰更新力度。大力推进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提升建筑施工智能化水平。

三、时间进度安排

20243月至202612月,共分四个阶段。

()动员部署(20243)3月底前完成方案制定和动员部署并报区住建委备案。

()夯实基础(20244月至12)全面梳理治本攻坚各项任务,分解细化、明确责任、全面铺开建立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专项档案;健全常态化运行和督导推动机制,强化上的执行力、与上齐抓共管,压实责任、强化质效,高标准完成年度目标。

()集中攻坚(2025)按照两个根本要求,深入分析安全生产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深挖背后的深层次矛盾和原因。12月底前,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任务基本完成,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设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标准规范、制度机制要进一步健全,企业主要负责人抓安全生产的能力、企业自查自改重大事故隐患水平要显著提升。

()固本提升(2026)10月份,区住建执法住建执法支队梳理总结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总体情况,开展全面自评,并将自评情况报区住建委。

202441日起,住建执法支队定期总结落实情况,于每季度第一周向区住建委报送上季度工作情况;年度工作报告和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自评报告分别于次年1月和总体任务结束后,报区住建委。

四、保障措施

()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工作专班,加大统筹协调和督促推动力度,协调推动治本攻坚工作。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月总结一次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进展情况汇报

()加强安全投入。队室聚焦制约安全生产的重点难点问题加强统筹规划,以久久为功的劲头持续推进人防、技防、工程防、管理防等治本之策,不断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同时督促企业单位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力度,严格执行《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保障企业安全资金投入。

()强化正向激励。住建执法支队将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开展情况纳入住建执法支队干部职工的组织考察、评优评先等事项的必察必核内容,加大治本攻坚工作中成绩先进个人的表彰力度,强化正面典型引导和示范引路,以点带面推动整体工作水平提升。

()强化检查指导。住建执法支队将持续加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检查工作,建立健全责任倒查工作机制,采取总结通报约谈、暗查暗访、提示提醒、重大隐患挂牌督办等检查推动措施,加强动态管理和过程管控。对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工作不负责、不作为,分工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重大问题隐患悬而不决,逾期没有完成目标任务的,依法依规追责问责,推动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落实落地。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