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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街镇:
依据天津市人民政府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文件《关于印发<跨部门综合监管清单(第一批)>的通知》,我办经征求各单位意见后,梳理形成了《宁河区跨部门综合监管清单(第一批)》,现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文件对监管工作有明确规定的,从其规定。
附件:宁河区跨部门综合监管清单(第一批)
宁河区政务服务办
2024年2月19日
(联系人:赵萌;联系电话:69119632)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