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宁河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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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政务服务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政务服务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6-01-21 16:5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结合我区政务服务工作实际,现将202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本报告涵盖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内容,数据统计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一是主动公开精准发力。聚焦政务服务核心领域,围绕行政审批事项、政务服务流程优化、惠企便民政策、公共服务供给等重点内容,全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务服务相关信息115条,确保群众和企业及时掌握政务服务最新动态。

二是依申请公开规范高效。严格按照《条例》规定的程序、时限和要求,规范依申请公开的管理,切实保障申请人合法权益。2025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7件,经审核均属于可公开范围,全部准予公开,且均在法定时限内完成答复,答复率、按时办结率、群众满意度均达100%。

三是信息审核严格把关。建立健全“科室初审、保密审查、分管领导复核”三级审核机制,对拟公开信息的合法性、准确性、完整性进行全面核查,重点排查涉密内容、敏感信息,严格纠正错字、漏字、病句等问题,全年未发生信息公开失泄密、内容失真等情况,确保公开信息安全合规、准确无误。

四是公开平台多元拓展。坚持线上线下融合发力,筑牢信息公开阵地。线上依托宁河区政务网、宁河政务服务微信公众号两大核心平台,常态化推送各类政务信息;线下充分利用政务服务中心LED大屏幕,滚动公示高频办事事项、政策解读、窗口布局等内容,有效扩大政府信息知晓面,提升群众和企业参与度、获得感。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12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7

0

0

0

0

0

7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7

0

0

0

0

0

7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7

0

0

0

0

0

7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我区政务服务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一定成效,但对照《条例》要求和群众、企业期盼,仍存在一些不足:一是公开内容不够全面深入,对政策文件的核心条款、适用范围、办理流程等解读不够细致,难以满足群众和企业深层次信息需求。二是公开形式较为单一,信息公开主要以文字形式呈现,信息可读性、吸引力不足,部分老年群众、文化程度较低群众理解难度较大。

针对以上问题,下一步我办还将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建设:一是丰富公开内容,提升信息质量。聚焦核心领域,进一步拓宽公开范围,对出台的重大政策,同步编制通俗易懂的解读材料,明确政策亮点、适用条件、办理路径,确保信息公开全面、深入、实用。二是创新公开形式,增强传播效果。针对老年群体等特殊群体,制作简洁明了的图文手册、短视频教程,通过公众号、抖音号等渠道推送。同时,优化政务新媒体运营,增加互动环节,及时回应群众留言咨询,提升信息传播实效和群众参与度。三是强化队伍建设,提升工作能力。定期组织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开展专题培训,重点提升信息撰写、政策解读、多媒体制作等能力,借鉴先进地区经验做法,不断优化工作方法,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宁河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办公室

              2026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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