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宁河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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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宁河区人民政府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来源:天津市宁河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1-03-01 08:00

2020年是极不平凡的一年,面对严峻复杂的国际国内形势、艰巨繁重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特别是新冠肺炎疫情的严重冲击,宁河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基本建成了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

一、主要举措和工作成效

(一)认真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责任。

1、持续强化组织领导,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年初,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工作要点。2020年,区委书记主持召开3次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议,作出34次批示,要求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区委常委会和区政府常务会议共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汇报17次,组织召开法治政府建设集中攻坚行动相关会议、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败诉案件分析会等会议7次,抓好任务落实。《区政府工作报告》明确坚持法治宁河、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任务,确保政府活动全面纳入法治轨道。

2、切实落实工作责任,全面提高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加强考核评价和督促检查,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综合考核指标体系,指标分值占比11%,开展法治政府建设集中攻坚专项行动督查检查,实现委办局和15个街镇督查对象全覆盖。完善学法考法制度,制定并落实区政府常务会议和区政府部门领导班子学法制度,举办区政府常务会《民法典》等专题讲座,组织2880名机关工作人员参加网上学法考法,处级领导干部参加任前资格考试,合格率均为100%。开展领导干部旁听庭审活动3次,累计达80余人次,全面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问题的能力。

(二)提高制度公信力,努力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

1、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制发了《天津市宁河区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明确制定主体和管理流程;建立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长效机制,制定了《宁河区行政规范性文件后评估制度》,清理有违民法典、法治化营商环境等政策措施和行政规范性文件4件。完成法律法规规章草案征求意见反馈工作,对《天津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草案)》等44件法规规章的征求意见稿做出了修改或征求意见工作,均按时办理反馈。

2、健全行政执法制度体系。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强行政执法监督。顺利完成新老行政执法监督平台过渡并严格管理,落实平台数据月通报制度,2020年共归集执法数据2.3万余条,主体填报覆盖率100%。开展“典型差案”评查,召开执法案卷评议会,以案促改。认真落实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制度。组织898名行政执法、法制审核等人员完成线上培训和考试,覆盖率100%。梳理全区行政执法人员,注销执法证253个,及时为新建街道执法人员更换执法证件,确保依法履行行政执法职权。有效化解行政执法争议。及时妥善解决电力执法、文化执法、非法取水、非法行医等领域执法争议,做到职权明晰、有法可依。深入推进行刑衔接工作。制定了《宁河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联席会议工作规则》,并召开行刑衔接工作联席会议,加强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机关打击犯罪的合力。

(三)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努力提升服务效能和服务水平。

1、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持续推进“一制三化”2.0版改革落地落实,2020年共计减少、合并事项26个,取消区级事项申请材料562个,办理各类政务服务事项3571件,一次办比率达89.5%,网上办比率达87.2%。疫情期间,全面推行承诺办、网上办、邮寄办等“九办”服务,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活力不断增强。

2、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建立宁河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联席会议机制,制定了《营造更好发展环境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措施》,组建“132”工作组以及金融服务等六个专班全方位开展常态化企业帮扶工作,累计实现减税降费近3亿元、协助企业融资83亿元,新增市场主体1万多家,成为全市首批发展增速由负转正的地区,夺取了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双战双赢”。

3、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制定了《宁河区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做好实体、网络、热线三大平台融合发展,为305个村居聘请法律顾问。2020年提供法律咨询2300余次,群众满意率100%。以司法行政机关为主导,覆盖城乡、便捷高效、均等普惠的区镇村三级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不断完善。

4、强化生态环境保护。以前所未有的力度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强力整治1144家“散乱污”企业,整合取缔23个工业园区,10.6万户居民实现清洁取暖,河湖“四乱”点位全部销号,建成区黑臭水体实现“清零”、垃圾分类覆盖率达到70%,劣五类水体得到根治,“垃圾不落地”成为常态。以前所未有的力度保护修复七里海湿地,投入政府资金87亿元,整改点位230处,流转土地水面12.4万亩,修复湿地3.5万亩,经验做法入选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典型案例。

(四)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确保行政权力依法公开透明行使。

1、严格执行行政决策程序制度。细化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定了《宁河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作为重大事项决策的必经程序。加强合法性审查,区政府常务会议的重大行政决策均进行合法性审查,2020年共有280个政府文件、协议履行了法制审核程序。全面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各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实现法律顾问全覆盖,2020年区政府法律顾问对土地管理、拆违治乱、生态保护、国企改制、PPP项目等58项事务提供法律服务。

2、强化行政权力多元化监督。一是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区政府办理区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共计79件,均已办理完毕且已书面答复,代表满意率达100%。二是加强审计监督。稳步推进大数据审计全覆盖,制定《宁河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规划(2020—2024年)》;构建“多审合一”新模式,充分发挥好经济责任审计、政策跟踪、预算执行等审计监督实效。三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畅通运转8890市民热线,日均接单100余件,按时办结率99.9%,群众满意率98.4%。推行政务服务“好差评”,通过微信公众号、评价卡等方式拓展评价渠道。实行政务公开清单管理制度,对符合法定条件要求的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答复率达100%。

(五)完善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机制,筑牢社会稳定防线。

1、切实加强行政复议工作。有序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成立了以区长为组长的行政复议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初步形成改革方案;制定了《行政复议与应诉工作规范手册》和十项配套制度,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不断提高案件审理质量。2020年共办理行政复议案件21件,通过调解结案率高达58.8%,制发行政复议意见书3份,充分发挥行政监督功能和定纷止争作用;疫情期间,进一步畅通复议渠道,对涉及疫情案件从快从严审理,比如,提前39天审结销售“假口罩”案件。

2、认真做好行政应诉工作。2020年办理以区政府为被告的行政诉讼56件,继续保持区政府连续多年“零败诉”。组织召开全区行政诉讼败诉案件分析会、《天津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办法》专题讲座,建立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报备制度,切实提高出庭应诉率和应诉能力。

3、将信访纳入法治化轨道。成立宁河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全区68家单位进驻中心,实现“跑一地、进一门、一站式”服务。信访总量持续下降,连续48个月进京“零非访”,为全市最稳定的地区之一。先后建立完善信访代办等15项工作机制,在全市属创新之举。

4、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的作用。新建2个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充分发挥天津市宁河区众和调解服务中心的作用,在全市率先入驻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形成矛盾纠纷化解一站式受理、一揽子调处,推进公调、诉调、访调对接。2020年共调解纠纷1678件,调解成功1651件,成功率达98.4%。

二、存在的问题

2020年,面对艰巨、繁重、复杂的改革发展任务和各种突发难题,我区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的进展,成绩来之不易。但也要清醒的认识到,还存在一定差距和不足。

一是个别单位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不到位,法治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部分单位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有待提高。

二是部分行政机关内部重大决策程序不够完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专家论证、公众参与及风险评估还不到位。实践中,仍有部分单位重大决策程序不够合理、方法不够科学,与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有一定差距。

三是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有待进一步提高。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责任意识和法治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行政应诉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

四是公职律师制度落实滞后。我区公职律师缺口较大,具有法律职业资格或者律师资格的党政机关公职人员凤毛麟角,全区大多数机关单位具备符合任职条件人员不足。

五是部分行政执法机关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不到位,执法不规范,执法程序没有完全履行,部分单位一线行政执法人员力量不足、业务素质和执法能力有待提高。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十四五”大幕已启,2021年,我们将继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主动作为、持续发力,着眼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围绕以下目标发力:

(一)坚持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落实第一责任人职责

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中央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进一步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把我区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

(二)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加强对政府工作人员的法治教育培训和普法力度,紧紧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落实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年终述法等制度,积极组织开展法治专题学习。进一步加强法制队伍建设,有效发挥法制机构在法治政府建设中的作用,提升法制人员专业素养和依法行政能力。

(三)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转变政府职能

进一步落实中央和市委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的各项部署,坚持刀刃向内、自我革命,不断提升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简化审批流程,提高服务效率、以“一制三化”改革的相关部署为指导,以与企业和群众密切相关的涉企涉民领域为重点,不断减少重复环节、重复材料简化审批流程,持续推进营商环境提质升级。

(四)落实重大行政决策机制,切实增强决策民主性和科学性

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广泛听取社会各方面意见,提高风险评估和专家论证质量,严格开展合法性审查,充分进行集体讨论决定,及时向社会公开发布。同时,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的专业优势,把好法律源头关,保障重大决策合法合规。

(五)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能力

继续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大执法人员业务培训力度,提高执法能力水平和整体业务素质。继续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加大行政执法监督平台管理力度,加强执法监督。

(六)认真落实复议体制改革,做好出庭应诉工作

认真落实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工作部署,切实增强做好行政复议工作的政治责任感和紧迫感,提高复议案件办理质量,充分发挥行政复议的监督纠错、化解行政争议功能。做好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提高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落实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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