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宁河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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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宁河区人民政府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宁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3-03-01 09:4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编制本报告。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市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推进新时代政务公开,全面贯彻落实《条例》和政务公开年度工作要点,进一步加大主动公开力度,持续提升政务公开质效。

(一)主动公开方面。一是聚焦中心工作,准确发布权威政策。2022年,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区政府及区政府办公室政策文件17件、重要会议28条、政策解读26篇、政务信息5512条,实现全站1671911次点击量。二是加强精准公开,助力经济稳进提质。完善《宁河区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优化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相关内容,便利公众查询信息。围绕有力有效落实全区经济稳进提质主线,持续释放政策“红利”,主动发布《天津市宁河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宁河区贯彻落实扎实稳住经济的一揽子政策措施的工作措施的通知》,开设“优化营商环境”“扩大有效投资”栏目,以公开助推区域经济平稳健康发展。三是拓宽公开渠道,提升政策解读质效。创新政策发布解读新模式,综合运用图文、视频、政府开放日等多种形式,推动政策落地见效。联合融媒体中心推出“有请发言人”栏目,邀请职能部门就助企纾困、“海河英才”引进计划、企业建设“双重预防机制”等企业群众关注热点进行专题介绍。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坚持法治化、规范化,全环节夯实工作基础,依法依规答复公众向区政府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022年全年收到依申请公开122件,均按期答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依托全区政务公开工作平台做好新增非密公文全量备案工作,不断推进区政府门户网站内容建设。健全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印发《宁河区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关于加强区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目更新运维工作的通知》《宁河区信息公开发布(保密审查)制度》《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政务新媒体监管和运营有关事项的通知》,在实践中不断深化和完善政务公开工作制度,确保政务公开工作健康有序开展。

(四)平台建设方面。在政府网站方面,坚持宁河区门户网站第一公开平台作用,扎实做好信息公开专栏建设和管理维护。升级调整“重大行政决策”“行政规范性文件”“政策文件”等专栏,增设“公共信息服务”“回应关切”“新闻发布会”栏目;完善“走进宁河”专题,优化“政府信息公开”栏目,统一“机构职能和设置”“领导信息”格式。通过集中展示、分栏优化、超链关联等方式,进一步提高政务信息获取的准确性和便捷性。同时,强化域名规范管理,完成区政府网站IPv6支持度提升改造、IPv6双栈备案和https数字安全证书升级改造。开展网站系统年度等级保护测评,参加“护网2022网络安全攻防实战演习”,与区政府网站平台、运维技术、网信、网安、网络运营商等部门紧密联系,做好网站信息系统的网络安全风险排查工作,切实消除网络安全隐患。

在政务新媒体方面,截至目前,我区纳入普查范围的政务新媒体账号共88个,其中微信公众号62个、政务微博9个、移动客户端1个、其他16个。同时,在政府门户网站新增“政务新媒体矩阵”专栏,开设“季度检查通报”栏目,提高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内容建设协同发布,共同将政府网站群和政务新媒体矩阵打造成政务信息发布、政民互动、办事服务重要平台。

(五)监督保障方面。2022年开展全区政务公开、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专题培训3次,编制《宁河区政府门户网站文章编发操作指南及注意事项》。强化监督检查与考核评估,加强对政府门户网站及政务新媒体平台的监督检查,针对季度测评通报及日常工作共性问题,及时督促提醒,并制定考核要求,督促区级行政机关和各街镇园区严格落实。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7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838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201

行政强制

1211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434.18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19

2

0

0

0

1

12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74

2

0

0

0

1

77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7

0

0

0

0

0

17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5

0

0

0

0

0

25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1

0

0

0

0

0

1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1

0

0

0

0

0

1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1

0

0

0

0

0

1

(七)总计

119

2

0

0

0

1

12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2

1

0

3

1

0

0

0

1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主要问题:

一是思想认识有待加强。有的单位对政府信息公开、政务新媒体管理没有提起足够重视,存在力量配备不足、人员流动频繁等问题。

二是公开质量有待提升。部分单位政务公开工作和平台运维监管脱节严重,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内容建设工作协同不够,造成法定主动公开事项更新不及时、不规范。政府网站存在栏目更新不及时、发布格式不规范、信息发布混乱、错链、错别字、严重表述性错误等问题。

三是工作程序有待规范。部分单位工作审核把关不认真,在政务新媒体登记备案、发布审核等方面与工作要求仍有差距。

改进情况:

一是配齐配强工作人员。定期组织培训交流,加强政务公开与业务工作衔接,同时邀请政务公开领导专家来我区开展业务指导和培训,抓好依申请公开突出案件归类学习,提升对全区信息公开工作的业务指导能力,针对存在复议被纠正的单位,进行提醒谈话,要求依照复议决定做好重新答复。落实抓严全区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政府信息依申请办理流程规范等要求,提升队伍责任意识,将流程规范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营造“政务公开,人人有责”工作氛围,缓解“懂公开不懂业务,懂业务不懂公开”情况。

二是着力提高公开成效。以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建设为重点,推进全区政务公开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健全政府网站信息内容更新机制,加强对网站、政务新媒体平台的检查,建立值班读网、季度巡查制度,及时整改政府网站错链、网页无法打开情况等问题。同时,结合宁河区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进一步规范主动公开事项,实行政务过程和结果全公开。

三是强化常态化监管。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依托“网站及新媒体统一云监管平台”“全国政务新媒体信息报送系统”规范报备工作,杜绝瞒报漏报、建而不管、失管脱管,杜绝指尖上的形式主义,扎实完善机制建设,切实提高全区信息公开整体质量,满足企业群众政府信息需要。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2022年,我区本年度未收取信息公开处理费。

2.2022年1件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审理结果为“其他结果”,系原告撤诉。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