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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行中】宁河区集团化办学实施意见面向社会征求意见

公告

    为进一步深化基础教育综合改革,创新办学模式,充分发挥优质教育资源的引领和辐射作用,推进义务教育集团化办学,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按照《市教委关于深入推进基础教育集团化办学的实施方案》,结合我区实际,我局起草了《宁河区集团化办学实施意见(试行)(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公众积极参与

  1.公开征求意见时间:2023413日—516日。

  2.如有不同意见,请在公开征求意见时间内,以书面或电子邮件的形式向宁河区教育局教育科反映。对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必须说明具体的理由和依据,反映情况的书面材料和电子邮件必须署单位名称和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否则不予受理。

传真号码:69561197

联系电话:02269591381

电子邮箱:nhqjyj04@tj.gov.cn

  通讯地址:宁河区芦台街新华道34号,邮编:301500

附件:1.宁河区集团化办学实施意见(试行)(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2.宁河区集团化办学实施意见(试行)(征求意见稿)

  


草案正文


宁河区集团化办学实施意见(试行)(征求意见稿)面向公众征求意见

为进一步深化基础教育综合改革,创新办学模式,充分发挥优质教育资源的引领和辐射作用,推进义务教育集团化办学,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按照《市教委关于深入推进基础教育集团化办学的实施方案》,结合我区实际,我局起草了《宁河区集团化办学实施意见(试行)(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公众积极参与

  1.公开征求意见时间:2023413日—513日。

  2.如有不同意见,请在公开征求意见时间内,以书面或电子邮件的形式向宁河区教育局教育科反映。对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必须说明具体的理由和依据,反映情况的书面材料和电子邮件必须署单位名称和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否则不予受理。

传真号码:69561197

联系电话:02269591381

电子邮箱:nhqjyj04@tj.gov.cn

  通讯地址:宁河区芦台街新华道34号,邮编:301500

附件:1.宁河区集团化办学实施意见(试行)(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2.宁河区集团化办学实施意见(试行)(征求意见稿)

附件1:

《宁河区集团化办学实施意见(试行)

(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按照市教委关于深入推进基础教育集团化办学的实施方案》,我局起草了芦台一小集团化办学实施方案(试行)(征求意见稿)》现就有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制定背景

为进一步创新基础教育集团化办学模式和管理体制机制,充分发挥优质学校示范、引领、辐射和带动作用,进一步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市教委制定了《市教委关于深入推进基础教育集团化办学的实施方案》。区教育局对标区委工作要求,进一步深化基础教育体制机制改革,充分发挥教育推动经济发展、服务群众需求、聚集专业人才的基础作用,持续增加优质义务教育学位供给,带动全区基础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努力满足老百姓对优质教育资源的需求,不断提高教育的社会满意度,牵头制定了宁河区集团化办学实施意见(试行)(征求意见稿)》

   二、制定依据

1.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21〕40号)
    2.《市教委关于印发提升新时代义务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举措的通知》(津教政〔2021〕7号)

3.《市教委 市委编办 市人社局 市财政局关于深化基础教育优质资源辐射引领的若干举措的通知》(津教政〔2020〕4号)

4.《市教委关于深入推进基础教育集团化办学的实施方案》(津教中小学函〔2022〕14号)

  、主要内容说明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对标区委工作要求,深化基础教育体制机制改革,充分发挥教育推动经济发展、服务群众需求、聚集专业人才的基础作用,解放思想,开拓创新,搭建平台,培育办学水平高、教育质量好、社会声誉佳的教育集团,增加优质义务教育学位供给,带动全区基础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努力满足老百姓对优质教育资源的需求,不断提高教育的社会满意度。

(二)总体目标

按照“紧密合作、优质共享、提质增效”的思路,2029年,区按小学、中学(含初中和高中)、幼儿园、职业教育分学段成4市级优质教育集团即芦台一小教育集团、芦台一中教育集团、宁河三幼教育集团、宁河中专教育集团。通过实施集团化办学,完善办学体制机制,彰显集团化办学优势,推动集团内各成员学校共同发展,不断缩小区域、街镇、校际差距,努力破解基础教育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

(三)基本原则

1.科学规划,合理布局。

2.分步推进,试点先行。

3.创新机制,共建共享。

4.量质并举,共同提升。

(四)工作任务 

     1.探索多种集团化办学模式。

     2.合理确定集团整体布局。

     3.以集团章程统领办学。

     4.健全组织领导机制。

     5.建立集团管理制度。

     6.实行教师交流互动。

     7.实施课程共建共享。

     8.推动特色发展。

     9.完善考核评价办法。

(五)保障措施

1.加强领导。

2.保障经费。

3.创设氛围。

4.激活师资。

(六)实施期限


附件2:

       宁河区集团化办学实施意见(试行)

征求意见稿

(2023年4月13日)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21〕40号),《市教委关于印发提升新时代义务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举措的通知》(津教政〔2021〕7号),《市教委 市委编办 市人社局 市财政局关于深化基础教育优质资源辐射引领的若干举措的通知》(津教政〔2020〕4号)以及《市教委关于深入推进基础教育集团化办学的实施方案》(津教中小学函〔2022〕14号),立足我区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对标区委工作要求,深化基础教育体制机制改革,充分发挥教育推动经济发展、服务群众需求、聚集专业人才的基础作用,解放思想,开拓创新,搭建平台,培育办学水平高、教育质量好、社会声誉佳的教育集团,增加优质义务教育学位供给,带动全区基础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努力满足老百姓对优质教育资源的需求,不断提高教育的社会满意度。

二、总体目标

按照“紧密合作、优质共享、提质增效”的思路,2029年,区按小学、中学(含初中和高中)、幼儿园、职业教育分学段成4市级优质教育集团即芦台一小教育集团、芦台一中教育集团、宁河三幼教育集团、宁河中专教育集团。通过实施集团化办学,完善办学体制机制,彰显集团化办学优势,推动集团内各成员学校共同发展,不断缩小区域、街镇、校际差距,努力破解基础教育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

三、基本原则

1.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坚持从区域实际出发,根据办学水平和特色,有针对性地探索多样化集团化办学模式,合理控制集团规模,薄弱学校要有一定比例,激发集团化办学新活力。

2.分步推进,试点先行。坚持芦台一小教育集团试点先行,在试点的基础上总结经验,逐步增加教育集团数量,坚持“一集团一特色”,成熟一个组建一个,提高教育集团办学质量。

3.创新机制,共建共享。建立“管理互、师资互通课程互动、资源共享、文化共融、质量共评、品牌共创”的共建共享机制。打破校际壁垒,实现优质教育资源的扩大与辐射,实现集团内学校共赢。

4.量质并举,共同提升。集团总校实现辐射带动与提升自身发展实力相统一,成员校实现吸收名校优质资源与保留自身发展特色相统一,共担品牌责任、共建品牌内核、共享品牌效应,实现学校优质发展与特色传承有机统一。

四、工作任务

1.探索多种集团化办学模式。因地制宜,积极探索单一法人多校区、多法人组合、委托管理等多种不同的实践模式。设立分校区模式指牵头学校与其他校区同为一个法人单位,形成“一法人多校区”结构,牵头学校全面统筹各校区的人、财、物和教育教学管理。多法人组合指联盟内学校各自的独立法人属性不变,人、财、物分置,在集团章程的基础上形成紧密联盟关系,通过多层次的互动交流、多形式的融入互补,实现优势互补、相互促进、合作共赢、共同发展。大力推进城区优质教育资源向农村辐射,将农村校、薄弱校、新建校纳入教育集团管理,提升办学质量。总校校长兼任教育集团总校长。区中专完成迁址新建项目后,拟采取委托管理模式,由区政府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与优质企业签订委托管理协议,明确各方的责、权、利。优质企业集团向受援学校输出品牌、委派管理人员和骨干教师,整体提升职业教育办学水平。坚持以需求和就业为导向,实现教学、生产(运营)和科研相结合,产业链和教育链、产品链和教学链深度融合。

2.合理确定集团整体布局。综合考虑全区资源条件、辐射幅度、保障能力、实际效果等因素,科学规划教育集团发展。全力做好农村地区义务教育布局调整专项规划,按照从易到难原则,对部分“小规模学校”实行撤并,整合后的学校作为教育集团成员校。每所牵头校关联集团化办学成员校总数控制在10所以内,合作时限一般为6年,根据需要可适当延长。

3.以集团章程统领办学。教育集团负责制定集团章程和合作办学协议,作为统领集团管理和实施办学行为的纲领文件。集团章程要从办学宗旨、办学理念、发展目标、工作任务、内部治理、组织架构和运行机制、教学科研、教师培养、监督机制等方面对集团成员的责、权、利作出明确约定。章程讨论稿经各成员校讨论通过后,报区教育局备案,教育集团成立的同时同步实施。

4.健全组织领导机制。各教育集团成立领导机构,设置集团总校长1人,由总校校长担任。教育集团成员校执行校长若干名,由教育集团成员校校长担任。教育集团领导机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集团总校,办公室主任由集团总校副校长兼任。设秘书长1人,由集团总校办公室主任兼任。设秘书若干人,由成员校副校长兼任。具体负责集团校的章程建设、年度计划、主题活动、目标考核和学术年会等日常事务性工作。

教育集团实行集团总校长领导下的各成员校一体化管理工作机制。集团总校长全面统筹集团管理工作。各成员校校长作为独立法人全权负责本校所有事务,根据集团章程和相关制度履行成员校义务,实现校际间的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和共同进步。

教育集团总校长对成员校书记、校长人选具有建议权,对集团成员校副校长、中层管理人员任用、教职工统筹使用具有调配权。

5.建立集团管理制度。教育集团建立“六个一”工作制度,即一个章程、一套管理规则、一个三年发展规划、一份学年工作计划、一个教科研项目规划、一个考核细则,形成集团建设的核心愿景和路线图,促进自主管理与持续发展。根据我区中小学幼儿园集团化办学实施意见要求,在组织运作与管理、课程共建共享、教师交流与发展、课堂教学与教研、资源管理与共享、办学特色与成效、质量监测与评价等方面,细化落实工作要求,激发自主办学活力,凝练办学特色,形成学校品牌。

6.实行教师交流互动。推进实施教师“区管校聘”制度,统筹区域教师资源,健全骨干教师流动“蓄水池”机制。积极推进集团内管理人员和教师轮岗,通过骨干教师交流、师徒结对、联合教研、名师工作室建设、特需教师配备等形式,盘活集团教师资源,实现骨干教师向集团内农村校、薄弱校、新建校合理有序流动。

7.实施课程共建共享。在高质量实施国家课程的基础上,建设具有集团特点和地域特色的优质课程开发、共享、配送机制,培养学生基础素养。探索建立集团内学校课后服务师资、课程及资源共享机制,整体提升集团学校课后服务质量和吸引力。加强信息技术与学科融合,发挥信息平台在校际课程资源共享、教育教学研究、质量监测和素质评价等方面的作用,拓展教师教学、学生学习时空。

8.推动特色发展。集团管理紧紧围绕“创特色、树品牌”的工作思路,精准定位,分步推进,开发基于本校(园)特点的特色项目,办出有生命力、影响力的特色学校(幼儿园)。集团总校要在办学理念、管理模式、课程教学、教师专业发展、学校文化建设及评价改革等方面,充分发挥引领和辐射作用,使牵头校优质教育资源在成员校落地生根、开花结果,使集团真正呈现“和而不同,各美其美”良好发展态势。

9.完善考核评价办法。将集团化办学列入绩效考核加分项。将集团内各成员校的发展情况作为集团总校校长年度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将参与集团共建作为成员校校长年度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探索开展集团化办学第三方绩效考核评估制度。建立集团化办学视导诊断制度,每年定期邀请专家对教育集团办学情况进行诊断和指导。

    五、保障措施

    1.加强领导。区教育体育体制改革专项小组统筹集团化办学工作。区委主要和分管负责同志担任组长,区教育局、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区财政局为成员单位,办公室设在区教育局,负责日常改革工作。

    2.保障经费。区教育局加大在信息化装备、教科研、课程改革、校园文化建设等方面的扶持力度。根据办学规模、活动情况、办学成效等拨付一定的工作经费,确保集团化学区化办学正常运作。

    3.创设氛围。区教育局通过举办研讨会、经验交流会和现场会,及时总结和推广集团化管理的好经验、好做法、好典型。加大宣传力度,积极营造良好氛围,促进宁河教育实现更高质量发展。

    4.激活师资。把芦台一小、芦台一中、宁河三幼打造成教育系统干部教师跟岗培养基地,享受“三优先”政策。建立优秀教师引领下的教研培训制度,促进教师队伍的专业化发展。对集团化学区化办学做出重要贡献的人员,在评先评优中给予表彰奖励。

    六、实施期限

    本实施意见自2023年9月1日起执行,2029年8月31日废止。


背景介绍

    为进一步创新基础教育集团化办学模式和管理体制机制,充分发挥优质学校示范、引领、辐射和带动作用,进一步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市教委制定了《市教委关于深入推进基础教育集团化办学的实施方案》。区教育局对标区委工作要求,进一步深化基础教育体制机制改革,充分发挥教育推动经济发展、服务群众需求、聚集专业人才的基础作用,持续增加优质义务教育学位供给,带动全区基础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努力满足老百姓对优质教育资源的需求,不断提高教育的社会满意度,牵头制定了宁河区集团化办学实施意见(试行)(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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