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河,京畿古邑,历史悠久,文化璀璨,是天津市滨海地区的一颗明珠,华北平原著名鱼米之乡。
万年以前,宁河还遍布在汪洋大海之中,北部海岸线缩退成陆距今已经4000余年,新石器时代晚期蓟县围坊人足迹即在此出现,生活繁衍;后有土著居民在北部地区聚居频繁活动,成为宁河人最早的祖先。经过近2000年,海水不断退落,这里的西部及中南部随之逐渐成陆,多处居民聚落此地。
春秋战国时期,宁河属燕国。秦统一中国后,分天下为三十六郡,属幽州之渔阳郡。汉代属渔阳郡雍奴县。唐天宝元年(742年)改属范阳郡武清县。宋辽对峙时期(1111年)改属南京道析津府香河县。金大定十二年(1172年),属大兴府宝坻县。
清雍正九年(1731年),从宝坻析出始置县,适逢怡亲王开浚宁车沽河,故将县名定为宁河。民间传说,宁河地处九河下梢,有“泽国水乡”之称,时多水患,定名宁河也代表群众期盼安宁的美好愿望。
清代时期,宁河为京东八县之一,县治属宁河镇,因漕运发达,素有“金宝坻,银武清,不如宁河一五更(晚上)”的说法。
新中国成立后,宁河辖区几经变迁。1949年后,相继成立芦台农场(占地近20万亩)、汉沽农场(占地21万余亩),隶属河北省管辖;设立清河农场(占地近18万亩),隶属北京市管辖;建立潘庄农场(占地近1万亩),隶属天津市农垦集团总公司。
1973年8月,宁河由河北省划归天津市管辖。
1980年后,宁河辖区趋于稳定,形成了现在的版图,行政辖区面积1031平方公里。
2015年9月经国务院批准撤县设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