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行中】关于公开征求《宁河区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的实施方案(初稿)》的公告
公告
天津市宁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草案正文
天津市宁河区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持续做好《中共天津市委办公厅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津党办发2022 2号)》的推动实施,围绕把生态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把资源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把人文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开展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工作,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两山”理念。创新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探索推进政府主导与企业实施的“双管齐下”治理模式、政企协作的“双重保障”机制、生态修复与产业发展的“价值实现”路径,走出一条绿水青山转化为金山银山的生态治理及生态产品价值实现之路。
二、重点任务
(一)开展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探索资产确权机制,选取一批自然生态空间和单项自然资源开展确权登记,2022年年底前基本完成重点区域自然资源确权登记,适时启动非重点区域自然资源确权登记,逐步实现宁河区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全覆盖。清晰界定自然资源资产产权主体,划清所有权和使用权边界。丰富自然资源资产使用权类型,合理界定出让、转让、出租、抵押、入股等权责归属,依托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明确生态产品权责归属。引导农村承包地经营权流转,探索宅基地“三权分置”实现形式,建立同权同价、流转顺畅、收益共享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市场。(责任单位:市规划资源局宁河分局、区水务局、区农业农村委)
(二)开展生态产品信息普查。开展自然资源清查统计和资产核算,对土地、林地、湿地、水资源等重要自然资源的数量、质量、分布、用途进行统一调查、监测评价。整合自然资源数据,纳入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统一管理。构建与现有自然资源调查监测体系紧密衔接的生态环境调查监测体系,利用网格化监测手段,开展生态产品基础信息调查,建立宁河区生态产品目录清单,定期开展生态状况评估。建立生态产品动态监测制度,及时跟踪掌握各类生态产品数量分布、质量等级、功能特点、权益归属、保护和开发利用等信息。按照市委网信办统一部署要求,配合提供技术支持。(责任单位:市规划资源局宁河分局、区水务局、区生态环境局、区委网信办)
(三)探索建立生态产品价值评价体系。积极与市级部门对接,探索构建行政区域或湿地等特定地域单元生态产品价值评价体系。依据市级部门建立的生态产品总值统计制度、生态产品保护和开发成本价值核算方法,探索将生态产品价值核算基础数据纳入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建立体现市场供需关系的生态产品价格形成机制。2025年年底前,完成全区基准年行政区域生态产品总值核算。(责任单位:区发改委、区统计局、市规划资源局宁河分局、区生态环境局、区市场监管局、七里海管委会)
(四)开展我区生态产品价值核算试点工作。按照市级制定的生态产品价值核算,开展以生态产品实物量为重点的生态价值核算,分年度统计、评估全市生态产品实物量。2022年年底前取得初步成效,配合市级逐步完善生态产品价值核算办法,对提供的数据把好关,为全市制定统一生态产品价值核算规范化、标准化提供支持。(责任单位:区统计局、市规划资源局宁河分局、区生态环境局、区水务局、区农业农村委、区发改委、区市场监管局、七里海管委会)
(五)健全生态产品价值核算结果应用机制。推进生态产品价值核算结果在政府决策和绩效考核评价中的应用,充分利用生态产品价值核算在规划编制、决策制定和项目立项时的应用,在开展生态保护补偿、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生态资源权益交易等工作时,将核算结果作为重要依据。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定期核算与发布制度,适时开展生态保护成效和生态产品价值评估。(责任单位:区发改委、市规划资源局宁河分局、区生态环境局、区委组织部、区财政局、区统计局、区农业农村委、区水务局)
(六)推进生态产品供需精准对接。加强市场信息共享和产销对接,充分利用特色生态产品交易中心、展会平台开展生态农产品推介。组织开展生态产品线上云交易、云招商,推进生态产品供给方与需求方、资源方与投资方高效对接。通过互联网、“两微一端”、社交短视频、直播等方式,加大宣传推介力度,重点提升我区生态农产品、旅游地、重大生态工程等的社会关注度,扩大经营开发收益和市场份额。做好生态产品宣传推介工作。扩大宁河国家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影响力,加大宁河特色农产品宣传力度,加快推动名优农产品“走出去”;积极利用企业家大会、津洽会、世界智能大会等展会平台作用,对我区名优农产品进行广泛宣传;加强与各商会、校友会等协会组织的交流联络,利用招商引资方式推动生态产品供给方与需求方、资源方以及投资方的精准对接。区委网信办配合做好网上宣传工作。(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区农业农村委、区发改委、区委网信办、区合作交流办、区文化和旅游局、市规划资源局宁河分局、区市场监管局、七里海管委会)
(七)拓展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模式。大力发展特色生态农业,提供绿色有机农产品。扎实推进小站稻振兴,推广绿色生态的稻渔综合立体种养模式。坚持生态产业化,实施无公害畜牧业养殖、水稻种植、高端苗木花卉、高端观赏鱼养殖、农业观光旅游。发展林下经济。在保障林地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的前提下,利用适宜林地发展林下经济,推动林下产业向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延伸。大力推动农文旅融合发展模式。围绕打造蓟运河流域乡村振兴发展带和潮白新河流域乡村振兴发展带的目标,以推进七里海生态农业和宁河民宿两个生态农业品牌建设为契机,加大乡村领域招商引资力度,不断挖掘具有文旅开发价值的项目点位,就盘活农村闲置资产、发展农业产业化项目招引社会资本和民间资源,推动农文旅融合项目落地。(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委、区合作交流办、区文化和旅游局、区林业局)
大力发展绿色低碳循环产业。加快推进制造业绿色转型,推动制造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升级。充分利用洁净水体、清新空气、安全土壤、事宜气候等优质生态条件,适度发展数字经济、洁净医药、电子元器件等环境敏感型产业。深入推进产业园区循环化改造,创建一批国家绿色产业示范基地,鼓励园区建设绿色工厂。推进能源清洁低碳利用,逐步扩大绿电使用规模。推进绿色生态城区建设。推动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责任单位: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发改委、区生态环境局、区城管委、区住建委,各园区管委会)
大力发展生态文化旅游。壮大文化旅游产业,结合自身现代农业、文化、教育、生态等优势,推动“文化+旅游” “旅游+农业” “旅游+教育” “旅游+健康”和“旅游+互联网” 发展,协调不同产业之间的共同发展,将中心城区文化旅游与我区乡村旅游结合推出精品线路,实现文化旅游产业升级。充分挖掘区内河蟹面、木版年画、木雕、根雕、泥塑、剪纸等非物质文化遗产,培育以板桥洛基特陶艺、丰台木版年画等为代表的旅游纪念品的研发,打造特色宁河旅游商品品牌,助推全区文化产业发展。推进齐心园区AAA级景区的提升改造。继续完善齐心园区提升园区各项软硬件水平,特别是在游客服务中心内部功能、园区指示牌、标识牌、服务水平等重点内容进行提升改造。按照园区规划,抓紧进行项目建设,改造提升园区主路两侧的景观改造,达到一步一景,提升游客体验的满意度。同时在产品设计、组织运营等领域实现突破,开发高附加值(科技含量高、服务品质好、创意含量高)产品,推进齐心园区向创建AAAA级景区迈进。推进联合特钢AAA级旅游景区建设,为进一步丰富宁河区域旅游资源,发展全域旅游,计划在“十四五”期间,积极推进联合特钢打造以“钢铁是怎样炼成的”为主题建设的工业游景区,协助指导联合特钢发挥工业优势,打造AAA级国家旅游景区。
依托宁河区的历史文化底蕴和七里海、蓟运河自然风光,建设一批文化旅游项目,促进文化服务类生态产品的价值实现,因地制宜发展“农渔文旅”生态产业,开发七里海周边建设,打造俵口镇、造甲城镇、北淮淀镇、七里海镇湿地水乡,为当地居民找到新的创生、创富之路,将七里海周边镇打造成:环七里海,未来科技城,服务京津冀一体化,文旅康养及一、二、三产融合,绿色发展示范区。开发蓟运河沿线优势资源,以漕运文化基础,以建设自然观光、红色教育特色文化为抓手,打造苗庄天祥、贵达,板桥盆罐,廉庄木头窝,丰台古镇,俵口镇于方舟故居和民俗博物馆,加快提升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品质。深入挖掘相关镇村的历史文化资源,提升整体村居环境及接待设施配套水平,打造可看可玩可购的旅游项目。与乡伴文旅集团合作,推进我区文旅建设,并推动村内的民宿建设,打造特色鲜明、文化内涵丰富的民宿集群。培育引进生态产品市场经营开发主体,盘活存量资源,推进相关资源权益集中流转经营,加强生态环境系统整治修复和配套设施建设,提升文化旅游价值。(责任单位:区文化和旅游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农业农村委、市规划资源局宁河分局、区卫健委、区生态环境局、区教育局、七里海管委会、各相关镇)
(八)促进生态产品价值增值。围绕市级认证评价标准,完善全区生态产品标准和认证体系。加强生态产品品牌培育和保护,提升产品溢价。积极创建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扩大宁河“小站稻”“七里海河蟹”品牌效益,大力推进“两品一标”即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地理标志农产品的认证工作,加大“两品一标”认证工作的宣传力度。构建以合格证管理为核心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模式。探索建立生态产品质量追溯体系,搭建生态产品安全智慧监管平台。推进将生态环境保护与生态产品经营开发权益挂钩,推进七里海生态保护修复和绿色发展。在保障生态效益和依法依规前提下,允许利用一定比例的土地发展生态农业、生态旅游,鼓励农民及社会力量参与生态保护和经营开发并取得分红,健全企业、集体、农民利益联结共享机制。(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农业农村委、区商务局、区委网信办、区生态环境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市规划资源局宁河分局、各相关镇、七里海管委会)
(九)推动生态资源权益交易。依托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加强林权流转交易平台建设管理,拓展林业产品交易项目并纳入平台交易。健全碳排放权交易机制,积极对接市级碳市场建设,深化我区碳排放权交易工作。创新市场化实现机制,在森林碳汇富集地区和绿色生态屏障开发林业碳汇交易项目并开展交易试点,开展湿地、渔业等碳汇项目方法学研究。稳步推进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探索在钢铁、造纸等大气污染重点行业、重点流域开展排污权交易试点。探索用能权交易机制。鼓励引导企业参与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交易。积极探索政府管控或设定限额下的绿色增量、清水增量等责任指标交易实现方式,依法依规开展森林覆盖率等资源权益指标交易。(责任单位:区林业局、市规划资源局宁河分局、区国资委、区生态环境局、区发改委、区城管委、区水务局)
(十)纵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积极申请将特色生态资源纳入生态保护补偿。探索生态保护补偿资金统筹制度,通过市场化产业发展基金等方式,支持基于生态环境系统性保护修复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工程建设,推进“871”重大生态工程建设可持续发展。探索建立完善市场化、多元化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探索将发行企业生态债券和社会捐助作为对政府主导的生态保护补偿的有益补充。完善生态公益岗制度,对主要提供生态产品地区的居民实施生态补偿。健全市场化流域环境综合治理机制。(责任单位:区发改委、市规划资源局宁河分局、区生态环境局、区农业农村委、区财政局、区水务局、七里海管委会,各相关镇)
(十一)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加强与唐山市芦台经济开发区、汉沽管理区和北京市清河农场的水污染治理联防联控,配合市生态环境局依据出入境断面水量和水质检测结果等,开展跨地区、跨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保障南水北调中心工程水质安全。探索异地开发补偿模式,通过资金补偿、支援协作、园区共建、项目支持、产业转移、人才交流等多样化生态补偿方式,促进结对地区实现生态保护与产业发展有机结合。健全横向综合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和水、大气等重点领域生态保护补偿机制以及补偿关系。(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局、区水务局、区财政局、区合作交流办、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发改委、市规划资源局宁河分局,各相关镇)
(十二)健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机关与公安、检察、审判机关的沟通协作,贯彻落实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等工作机制。全面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落实“先磋商、后诉讼”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加大对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的查处侦办和起诉力度,鼓励检察机关提前介入生态环境有关案件。探索“恢复性司法实践+社会化综合治理”审判结果执行机制。完善污水、垃圾处理收费机制,健全城镇污水处理费动态调整机制和服务费市场化形成机制,实施推行非居民餐厨垃圾计量收费。开展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落实生态环境鉴定评估方法和实施机制。(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局、公安宁河分局、区人民检察院、区人民法院、市规划资源局宁河分局、区农业农村委、区水务局、区城管委、区发改委、区财政局)
(十三)落实生态产品价值考核机制。探索将生态产品总值指标纳入全区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评价,推动落实在以提供生态产品为主的区域取消经济发展类指标考核,重点考核生态产品供给能力、环境质量提升、生态保护成效等方面指标;适时对其他主体功能区域实行经济发展和生态产品价值“双考核”。将生态产品价值核算结果纳入领导干部自然资源离任审计的审计事项。对任期内造成生态产品总值严重下降的,依规依纪依法追究有关党政领导干部责任。探索将生态产品总值及其变化、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率的等作为重点生态功能区领导班子评价的重要参考。(责任单位:区发改委、区统计局、区委组织部、区审计局、区生态环境局、相关镇街)
(十四)健全生态环境保护利益导向机制。探索构建生态积分体系,依据生态环境贡献赋予相应积分,并根据积分情况提供生态产品优惠服务和应用场景。将破坏生态环境违法行为纳入失信记录,并依法依规在“信用中国(天津)”网站公开。通过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对借款人进行信用分级监管,将信用评价与招标投标、金融信贷等相结合,依法依规实施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特别是对我区内重点企业进行重点支持,切实把金融支持作为有效手段,实现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工作新突破。按照国家要求及市级要求落实资源税改革。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基础上探索规范生态产业发展的用地供给,探索在自然资源资产配置中附带生态条件,合理保障用地需求,服务于生态产品可持续经营开发。(责任单位:区发改委、区生态环境局、区财政局、区住建委、区税务局、市规划资源局宁河分局)
(十五)壮大绿色产业基金。进一步主动对接资本市场,积极推动成立绿色产业基金。投资方向为旅游产业、生物技术、医药产业、健康食品、健康服务及健康产业以及产业升级、消费升级等行业领域的企业股权进行投资。推动宁河绿色发展转型升级,培育壮大绿色产业、生态保护与生态修复建设等。
创新绿色金融。大力支持驻区各金融机构立足宁河生态优势,加大绿色金融产品创新力度,探索多类别生态资产、 产品抵押贷款。加快推进“信用+经营权抵押贷款”业务,探索启动公益林补偿收益权质押融资、林权入股、个体工商经营户快贷等绿色金融产品。加快发展涉农保险业务,积极向国家发改委申请公开发行绿色企业债券,支持我区绿色企业以产业预期收益来发行绿色债券。(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发改委、区文化和旅游局、区林业局、区农业农村委、兴宁、宁投公司)
(十六)推进试点示范。加强案例及经验总结,进一步认真思考和分析我区在生态价值的实现路径,重点在生态产品价值核算、供需精准对接、可持续经营发展、生态资源权益交易等方面开展有益探索,争取在全市形成典型案例。(责任单位:区发改委、市规划资源局宁河分局、区生态环境局、各有关部门)
(十七)加强政策支持。探索建立政府主导、多元化参与的生态保护修复资金投入机制,统筹利用自然资源、财税、金融等相关政策,吸引各类社会资本参与重大工程建设。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重大项目库,主动谋划实施一批战略性、引领性重大项目。加大政府绿色采购力度,促进绿色产品推广应用。(责任单位:区发改委、市规划资源局宁河分局、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委、区工信局、区生态环境局、区文化和旅游局)
(十八)完善基础支撑。强化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控,合理布局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强化“三线一单”指导作用,因地制宜进行开发、利用和保护。加快推进七里海生态工程建设,建立退耕还湿长效保障机制,有效发挥湿地、林地、土壤的固碳作用,增强生态产品供给能力。在坚守耕地保护红线和生态保护红线、坚持节约集约用地的前提下,保障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加强交通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完善生态产品供给地、生态旅游目的地交通接驳,加大对周边必要基础设施和配套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的支持力度。严格执行“三线一单”管控要求,将“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作为产业布局、结构调整、重大项目选址等方面的重要依据,不断促进我区产业布局和结构优化升级,推动实现高质量发展。加快完善区、镇街、村三级农村物流体系,引导市场主体与农产品供给地精准对接,打通生态产品“最后一公里”。(责任单位:市规划资源局宁河分局、区生态环境局、区交通局、区商务局、区农业农村委、相关镇街)
(十九)强化智力支撑。积极与高校、科研院所及科技型企业关于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创新研究、生态保护修复和关键技术攻关等方面的合作。加强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论研究,引进高层次人才和团队。(责任单位:区科技局、区委宣传部、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
(二十)抓好宣传引导。积极宣传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典型案例和创新成果,营造良好舆论环境。鼓励绿色低碳生活方式,推进生态文化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加快形成绿色价值观、消费观、发展观。引导各类市场主体参与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形成政府积极引导、部门协作配合、社会共同参与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氛围。(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发改委、市规划资源局宁河分局、区农业农村委、区文化和旅游局、区城管委、区交通局、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区教育局、区民政局)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推进试点工作意义重大,影响深远。建立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是建设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的重要载体,也是绿水青山变为金山银山的重要途径。各责任单位要进一步提高站位,切实抓好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工作落实。
(二)加强协调配合。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工作内容多、涉及面广、专业性强,需要各部门通力协作、合力共为,统筹协调推进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各项工作;各责任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各尽其责、紧密配合,确保各项试点任务顺利开展。
背景介绍
公众意见采纳情况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