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建立健全我区气象灾害应急联动机制,有效防范和应对气象灾害事件,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宁河区气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两个坚持、三个转变”新时期防灾减灾救灾重要理念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气象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天津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天津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等文件精神,对原《宁河区气象灾害应急预案》进行了重新修订,形成了《天津市宁河区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现将新修订的《天津市宁河区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征求社会公众意见。
征求意见时间2022年3月30日--4月29日。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提出意见建议:
1. 信件邮寄:意见建议纸质版邮寄到天津市宁河区气象局(天津市宁河区苗庄镇苗枣村南),邮编:301500。
2. 电话传真:意见和建议纸质版传真至022-69165029。
为了方便和您联系,请留下联系人姓名、联系方式。我们会对参与者的个人信息和建议内容严格保密。
联系人:于金玲 联系电话:022-69165028
附件1:《天津市宁河区气象灾害应急预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