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天津市宁河区粮食风险基金
监督管理办法》向社会公开
征求意见的公告
为落实市发展改革委、市粮食和物资局关于改革完善机制体制加强粮食安全措施的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宁河区风险基金管理,经征求相关单位及社会各方面意见,2021年8月10日,区发改委、区财政局和农发行宁河支行联合印发了《天津市宁河区粮食风险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宁发改规字〔2021〕1号)(以下简称《文件》)。目前《文件》已实施1年,按照《宁河区行政规范性文件后评估制度》相关规定,拟对《文件》进行评估,现开展后评估工作,公开征集社会公众意见。若有意见和建议请于10月26日前反馈至区发改委粮食管理科。
附件:《天津市宁河区粮食风险基金监督管理办法》
宁河区发改委
2022年10月18日
(联系电话:69267701 邮箱:nhqfgw07@tj.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