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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河区2020年农业支持保护补贴区配套绩效自评表

来源:  宁河区财政局 发布时间: 2021-08-27 13:30
抗疫特别国债预留资金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2020年度)
项目名称 2020年农业支持保护补贴区配套
中央主管部门 财政部
地方主管部门 宁河区财政局 资金使用单位 宁河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资金情况
(万元)

全年预算数(A) 全年执行数(B) 预算执行率(B/A)
年度资金总额: 130 130 100%
其中:中央财政资金 130 130 100%
地方资金


其他资金


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总体目标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1、保证粮食生产正常运转,满足粮食需要,提高种粮积极性,实现农民增收。 2、按照市级有关政策,给予本区管辖范围内耕地上种植粮食作物的本市生产者(含跨区作业者)每亩95元的补贴,保证补贴资金及时足额发放。                                                                                     1、已保证粮食生产正常运转,满足粮食需要,提高种粮积极性,实现了农民增收。  2、按照市级有关政策,已给予本区管辖范围内耕地上种植粮食作物的本市生产者(含跨区作业者)每亩95元的补贴,保证了补贴资金及时足额发放。 
绩效指标 一级
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全年实际完成值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数量指标 农业支持保护补贴面积  52.63万亩  52.63万亩 
质量指标 补贴资金发放率  100% 100%
发放覆盖种植面积率 100% 100%
时效指标 补贴资金发放及时率  100% 100%
成本指标 补贴标准  95元/亩  95元/亩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
指标
防范粮食风险  抗风险能力有所提升 抗风险能力有所提升
补贴事项提升程度 享受农业支持保护补贴面积比2019年提高8.34万亩。 享受农业支持保护补贴面积比2019年提高8.34万亩。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补贴对象满意度  ≥90%  95%
说明
注:1.资金使用单位按项目绩效目标填报,主管部门汇总时按区域绩效目标填报
2.其他资金包括与中央财政资金、地方财政资金共同投入到同一项目的自有资金、社会资金,以及以前年度的结转结余资金等。
3.全年执行数是指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要求,支付到商品何劳务供应者或用款单位形成的实际支出。
4.定量指标。地方各级主管部门对资金使用单位填写的实际完成值汇总时,绝对值直接累加计算,相对值按照资金额度加权平均计算。
5.定性指标。资金使用单位分别按照100%-80%(含)、80%-60%(含)、60%-0%合理填写实际完成值。地方各级主管部门汇总时,按照资金额度加权平均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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