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宁河区1-2月份直达资金支出情况
一、直达资金预算安排情况
为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我局坚持以民生为要,牢牢兜住我区“三保”底线。按照财政部和市财政相关要求,坚持“三保”支出在财政支出中的优先顺序,我区对直达资金指标进行了细化。截至2月底,下达直达资金指标98791.36万元,分配进度100%,其中:中央安排69967.13万元,分配进度100 %,省级安排24424.4万元,县级安排4399.83万元,分配进度100%,具体情况如下:
一是支持基层落实减税降费和重点民生等专项转移支付28881万元。
二是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60887.36万元。
三是一般性转移支付9023万元。
二、直达资金支出进度
截至2月底,我区直达资金支付金6565.35万元,支付进度6.6%,其中中央安排支出4858.31万元,支出进度6.9%,主要用于困难群众救助补助经费、优抚对象救助经费、就业补助、城乡义务教育补助和县级基本财力保障。省级安排支出771.23万元,支出进度3.2%,主要用于困难群众救助补助经费、优抚对象救助经费保障。县级安排935.81万元,支出进度21.3%,主要用于困难群众救助补助经费、优抚对象救助经费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