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宁河区1-7月份直达资金支出情况
一、直达资金预算安排情况
为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我局坚持以民生为要,牢牢兜住我区“三保”底线。按照财政部和市财政相关要求,坚持“三保”支出在财政支出中的优先顺序,我区对直达资金指标进行了细化。截至7月底,下达直达资金指标109531.73万元,分配进度96.9%,其中:中央安排75023.08万元,分配进度99.6 %,省级安排28130.40万元,分配进度89 %,县级安排6378.25万元,分配进度100%,具体情况如下:
一是支持基层落实减税降费和重点民生等专项转移支付15193.75万元。
二是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32997.16万元。
三是一般性转移支付6667.68万元。
二、直达资金支出进度
截至7月底,我区直达资金支付金54858.59万元,支付进度50.1%,其中中央安排支出39865.38万元,支出进度53.1%,主要用于困难群众救助补助经费、优抚对象救助经费、就业补助、城乡义务教育补助和县级基本财力保障。省级安排支出13473.75万元,支出进度47.9%,主要用于困难群众救助补助经费、优抚对象救助经费保障。县级安排1519.45万元,支出进度23.8%,主要用于困难群众救助补助经费、优抚对象救助经费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