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有关部门:
《宁河区乡村振兴“三美四乡”建设标准和评价指标(试行)》已经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2年4月26日
(此件主动公开)
宁河区乡村振兴“三美四乡”建设标准和评价指标(试行)
为深入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促进农业农村现代化的部署要求,扎实推动“三美四乡”建设,区农业农村委(区乡村振兴局)研究制定了《宁河区乡村振兴“三美四乡”建设标准和评价指标(试行)》。
一、适用范围
(一)“三美”建设标准用于指导全区农村建设发展。同时,用于乡村振兴示范村验收评分。
(二)“四乡”建设评价指标用于评价反映本区党委“十
四五”期间推进“三美四乡”建设工作情况。
二、主要内容
“三美”建设标准是围绕我区农村“十四五”发展目标,以乡村振兴示范村为标杆,制定的高水平、高标准、严要求的农村建设标准,共设定一级指标3项,二级指标17项,三级指标53项,细化量化的具体标准68项(详见附件1)。“四乡”建设评价指标是根据《宁河区建设“三美四乡”深入推进乡村振兴实施方案》部署的目标任务,制定的区域性建设评价指标,共4个一级指标,14个二级指标,38个三级指标(详见附件2)。
三、运用方式
(一)“三美”建设标准。本区要参考“三美”建设标准,以“美丽田园、美丽村庄、美丽庭院”建设为抓手,着力提升本区农村建设发展水平,推动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同时,将“三美”建设标准作为全区13个乡村振兴示范村验收标准,每项标准赋予分值,并细化扣分标准,便于每年对示范创建村进行验收评分,评分达到95分及以上的,具备乡村振兴示范村认定资格。
(二)“四乡”建设评价指标。我区要对照“四乡”建设评价指标,每年对本区建设情况开展自评工作,对照标准要求进行自我评价打分,在第二年2月底前,将自评情况报告及得分结果报市农业农村委(市乡村振兴局)。市农业农村委(市乡村振兴局)汇总后,形成全市“三美四乡”建设进展情况报告,2025年年底,由市农业农村委(市乡村振兴局)牵头,会同市各职能部门,对我区“十四五”期间“三美四乡”建设情况开展集中评价。
四、有关要求
(一)层层压实工作责任。我区各职能单位要高度重视,紧紧围绕“三美”建设标准和“四乡”建设评价指标,逐项摸底排查,在摸清家底、查明现状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本区、本单位“十四五”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强化顶层设计,明确工作任务,压实工作责任,制定有力措施,促进农业高质高效、农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打造具有天津特色的兴业之乡、宜居之乡、文明之乡、幸福之乡,构建宁河区乡村全面振兴新格局。
(二)认真抓好工作落实。要聚焦“三美”建设标准,指导农村结合自身情况,查漏补缺、补齐短板,尽力而功、量力而行,全面提升农村建设发展水平。要指导乡村振兴示范创建村对照“三美”建设标准,逐村制定乡村振兴示范村创建方案,全面落实各项创建任务,确保乡村振兴示范创建村全部达到建设标准。要聚焦“四乡”建设评价指标,加大工作推动力度,优化配置各类资源要素,落实各项政策措施,定期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认真做好自评工作,确保各项建设任务高质量如期完成。
(三)加大宣传引导力度。要广泛开展政策宣讲,加强舆论引导,深入挖掘“三美四乡”建设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总结我区乡村振兴工作所取得的显著成效,积极培育选树工作典型,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充分利用互联网、广播、电视、报纸等各种形式开展宣传,推出一批重点报道,提高社会认可度和支持度,营造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良好氛围。
附件:1宁河区乡村振兴“三美”建设标准(试行)
2.宁河区乡村振兴“四乡”建设评价指标(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