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0年6月2日,我区(部门)累计收到环保部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督查转交天津环境问题140件,现将部分信访举报件办理情况公布如下: | ||||
序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行政区域 | 调查核实情况 | 整改、处理及问责情况 |
101 | 天津市嘉汇混凝土有限公司,现场检查时该单位正在生产,存在问题:2019年12月20日18时天津市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黄色预警,检查发现厂区内多辆国四重型柴油货车正在装卸物料,厂区内脏乱差,厂区露天堆放大量物料未覆盖,积尘较厚,扬尘污染严重。污水乱流,危废弃油桶随意露天摆放,露天焊接。未制定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一厂一策’方案,未纳入当地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清单,未落实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管控要求。提供不出任何环评手续。 | 宁河区 | 经查,转交件反映企业为:津市嘉汇混凝土有限公司,经核查,该企业确实存在转交件反映的上述问题。转交件反映问题属实。 针对上述问题,属地政府和区生态环境局帮助企业协调宁河现代产业园区将企业搬迁至宁河现代产业园区。区生态环境局对该企业无环评手续问题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并处罚款,在取得相关环保手续前,不得擅自投入生产;针对该企业未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措施,未制定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一厂一策方案的行为,区生态环境局已立案调查,相关程序正在进行中。 |
目前,该企业已搬迁至宁河现代产业园区。下一步,我区将加强对该点位的监督检查,确保不发生环境违法行为。 |
102 | 天津市嘉汇混凝土有限公司,该企业的搅拌车,出现在滨海新区福建宏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厂工地内在浇灌水泥。没有严格执行重污染天气管控。 | 宁河区 | 经查,转交件反映企业为:天津市嘉汇商砼有限公司。经核查,该企业提供滨海新区福建宏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2019--2020年高新区特许施工项目清单。转交件反映查问题属实。 针对上述问题,属地政府与区生态环境局帮助企业协调宁河现代产业园区将企业搬迁至宁河现代产业园区。 |
目前,该企业已搬迁至宁河现代产业园区。区生态环境局对该企业未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措施的行为已立案调查,相关程序正在进行中。下一步,我区将加强对该点位的监督检查,确保不发生环境违法行为。 |
103 | 天津市依家散热器有限公司,现场检查时,该企业正在生产。存在问题:1.喷涂废气经处理后未设置排气筒排放;环评报告中写的是醇基锅炉,实际使用的是生物质锅炉,与环评不一致。 | 宁河区 | 经查,转交件反映企业为:天津市依家散热器有限公司。 经查,该企业车间内的喷室上方均配套有收集设施,实为有效回收喷粉至容器内再次利用,故未设置排气筒进行排放。企业锅炉实为甲醇基和生物质两用锅炉,检查时的确正在使用生物质燃料进行烘干加热,因甲醇基机头故障正在维修,企业临时采用生物质加热方式,配套有布袋除尘设施并正常使用。转交件反映问题属实。 针对上述问题,属地政府责令该企业在锅炉甲醇基机头设备未恢复正常使用之前,该工序禁止生产。 |
目前,该企业已停止该工序生产,待锅炉甲醇基机头设备恢复正常使用后可进行该工序生产。区生态环境局对该企业喷涂废气经处理后未设置排气筒排放和环评报告中写的是醇基锅炉,实际使用的是生物质锅炉,与环评不一致的两个环境违法问题立案调查。我区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下一步,我区将加强对该点位的监督检查,确保不发生环境违法行为。 |
104 | 鑫发恒业金属制品(天津)股份有限公司,现场检查时,该企业正在生产。存在问题:混砂、落砂等车间地面积尘重,上料、筛分及落砂等工序产生的粉尘未经收集处理,无组织排放。 | 宁河区 | 经查,转交件反映企业为:鑫发恒业金属制品(天津)股份有限公司。 经核查,该企业混砂车间内地面积尘实为原料砂,因作业及叉车出入散落在车间地面,经查阅环评文件,并未要求收集处理后排放。同时该厂每日对混砂车间地面原料砂进行清扫回用。反映问题不属实。针对该企业其他环境违法问题,区相关部门已立案调查。 |
下一步,我区将加强对该点位的监督检查,确保不发生环境违法行为。 |
105 | 天津市老七木业有限公司,现场检查时,企业正在生产,配套的除尘器未开启。喷漆后家具半成品放在晾干房内,通过燃烧木柴加快漆面干燥,厂房内烟雾缭绕,未安装配套废气收集设施。打磨房未安装配套除尘设施 | 宁河区 | 经查,转交件反映企业为:天津市老七木业有限公司。经核查,该企业确实存在转交件反映问题。转交件反映问题属实。 针对上述问题,属地政府对该企业下达停产通知,并严禁其使用木柴加热。区相关部门责令该企业立即停止违规生产,在取得相关环保手续之前,不得擅自投入生产。 |
区生态环境局对该企业相关环境违法问题立案查处。下一步,我区将加强对该点位的监督检查,确保不发生环境违法行为。 |
106 | 天津坤达建材有限公司,该企业未生产有生产痕迹。办理有环评审批和三同时竣工验收手续。存在问题:1、检查发现该企业厂区露天堆放大量原料煤矸石,未采取覆盖措施超过500平方米,厂区地面积尘严重。2、该企业厂内有一条建筑石料破碎加工生产线,未生产,大量破碎加工好的石料堆放库房,库房密闭不严,无组织粉尘污染严重。破碎工段无除尘设施,传送带露天建设未密闭,物料棚无喷淋设施,无车辆冲洗设施 | 宁河区 | 经查,转交件反映企业为:天津坤达建材有限公司,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22155947512XB,法人代表:邵来东。现场检查时该企业已停产,各物料堆已全部苫盖。经调查,该企业于2019年12月中旬停产,因工人放假,未能及时发现已苫盖料堆被风吹开,据该单位负责人介绍,发现有料堆未完全苫盖后立即组织安排苫盖,现料堆已苫盖完全。转交件反映的建筑石料破碎生产线问题,经调查该生产线和石料库房为自然人董玉良所有,确实存在转交件反映的扬尘污染问题,转交件反映问题属实。 针对上述问题,我区已于2019年12月31日对董玉良环境违法问题责令改正并处罚款。 |
目前,董玉良破碎生产线环境行政处罚程序正在进行中。下一步,我区将对该点位加强监管,避免发生环境违法问题。 |
107 | 天津市亿顺达金属制品有限公司,现场检查时,该企业部分工序生产中。发现以下问题:1、现场未能提供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手续;2、防腐工序车间建设不规范未全密闭,产生的废气无组织排放;3、喷涂工序半封闭,产生的粉尘无组织排放;4、废气处理UV光氧设施无维护保养记录,积尘厚。 | 宁河区 | 经查,转交件反映企业为:天津市亿顺达金属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经查,该企业有环评手续,由企业负责人保管,帮扶组检查时,企业负责人在区里参加政协会议,未能及时提供。该企业散热器加工项已经停产多日。散热器防腐工序按照环评要求建设在全封闭厂房内。为提高收集效率,该企业将该工序环评要求的集气罩改建为封闭小车间,并且该企业使用的防腐涂料为水性涂料,有单独拉门出入防腐车间。该企业散热器喷涂工序按照环评要求建设于全封闭车间内,易产生挥发有机物点位全部设置有集气罩收集废气。为进一步提高收集效率,该企业将喷涂生产线进行半封闭。检查时未生产,没有粉尘无组织排放的问题。该企业生产时会有专人对废气UV光氧设施运行情况进行检查,但无维护保养记录。针对该企业UV光氧设施运行情无维护保养记录问题,属地政府立即责令该企业建立维护保养记录,并及时清洁处理设施。 | 天津市目前没有“双密闭”要求,转交件反映的点位均未生产,未造成环境污染问题。下一步,我区将加强对该点位的监督检查,确保不发生环境违法行为。 |
108 | 天津市鑫冬星金属制品有限公司,现场检查时,该企业正在生产中。发现以下问题:烘烤固化工序产生废气的UV光氧环保设施维护不到位,光氧灯管80%以上损坏,灯管表面积尘厚。 | 宁河区 | 经查,转交件反映企业为;天津市鑫冬星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经查,1月8日生态环境部帮扶组现场检查时,该企业正在生产,废气处理设施确实存在部分光氧灯管损坏不亮的问题。转交件反映问题属实。 针对上述问题,属地政府立即责令该企业停产整改,对UV光氧设施进行全面检修,更换已损坏的光氧灯管。 |
目前,该企业UV光氧环保设施内损坏的灯管全部更换为新灯管,UV光氧环保设施已经能够正常使用。区生态环境局已对该企业的环境违法问题进行立案调查,相关程序正在进行中。我区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下一步,我区将加强对该点位的监督检查,确保不发生环境违法行为。 |
109 | 天津市宁河县坤源汽车修理厂,现场检查时,正常营业中。发现以下问题:1.未提供环境评价手续;2.烤漆房废气设备未建成,已有喷漆烤漆行为。 | 宁河区 | 经查,转交件反映企业为:天津市宁河县坤源汽车修理厂。 经查,该汽修厂烤漆房安装了废气治理设备,正等待第三方检测机构的检测。区生态环境局检查时,烤漆房内烤灯未安装、设备电源线未完成布线、地面也未铺设完全,不具备喷漆烤漆能力。转交件反映问题属实。 针对上述问题,区交通局告知该汽修厂在未通过环境评价检测合格,取得检测报告之前,不得从事喷漆作业,如发现擅自从事汽车涂漆作业,区交通局将联合相关部门依法从严处理。 |
下一步,我区将加强对该点位的监督检查,确保不发生环境违法行为。 |
110 | 天津市营伟塑钢制品有限公司,现场检查时,该企业正常生产中。发现以下问题;1、粉碎车间未批先建,没有办理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手续;2、粉碎车间未密闭,粉碎工序未安装到位环保治污设施。 | 宁河区 | 经查,转交件反映企业为:天津营伟塑钢制品有限公司。 经查,该企业粉碎车间为半封闭车间,未生产,内有粉碎生产线一条,配有一台布袋除尘设施,未能提供环评审批手续。转交件反映问题属实。 针对上述问题,属地政府立即责令该企业负责人对粉碎车间依法办理环保审批手续,在办理期间不得进行生产。 |
目前,该企业无环评审批手续的粉碎生产线已停产。区生态环境局对该企业的环境违法问题进行立案调查,相关程序正在进行中。我区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下一步,我区将加强对该点位的监督检查,确保不发生环境违法行为。 |
111 | 天津市营伟塑钢制品有限公司,现场检查时,该企业正常生产中,已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措施。发现以下问题;1、堆料场大面积露天堆放,覆盖不严;2、厂区内道路积尘大。 | 宁河区 | 经查,转交件反映企业为:天津营伟塑钢制品有限公司”。 经查,该企业厂区露天堆放的粉状料堆已苫盖,但是部分块状料堆苫盖不严,厂区内道路已进行了清扫洒水。转交件反映问题属实。 针对上述问题,属地政府立即责令该企业将料堆全面苫盖。 |
目前,该企业块状料堆已苫盖。下一步,我区将加强对该点位的监督检查,确保不发生环境违法行为。 |
112 | 天津市天驹建筑材料有限公司,现场检查时,该企业正常生产中。发现废气脱硫环保设施水泥管道及脱硫塔多处漏气,跑、冒、滴、漏现象严重。 | 宁河区 | 经查,转交件反映企业为:天津市天驹建筑材料有限公司,生产工艺为页岩砖制造,具有环评手续。 经核查,该公司废气脱硫环保设施水泥管道及脱硫塔确实存在多处漏气现象。 针对上述问题,属地政府和区生态环境局立即责令该企业进行停产整改。 |
目前,该企业气脱硫环保设施水泥管道及脱硫塔漏气部位已完成整改。下一步,我区将加强对该点位的监督检查,确保不发生环境违法行为。 |
113 | 天津市天驹建筑材料有限公司,现场检查时,该企业正生产。发现厂区内有一流动加油罐车。 | 宁河区 | 经查,转交件反映企业为:天津市天驹建筑材料有限公司,生产工艺为页岩砖制造,具有环评手续。 经核查,该公司接受检查时厂区内确实有一辆他人临时停放的不使用报废流动加油罐车,转交件反映情况属实。 针对上述问题,属地政府立即责令该企业将流动加油罐车拖走做报废处理。 |
下一步,我区将加强对该点位的监督检查,确保不发生环境违法行为。 |
114 | 现场检查时,发现芦玉公路与苗枣路交叉口西北角有一无名停车场院内有两辆流动黑加油车,车牌号津JS1532和津JM5316。(117.829364,39.391828) | 宁河区 | 经查,转交件反映的车牌号为津JS1532和津JM5316的两辆加油车所有人为:任小山。转交件反映问题属实。 经核查,两辆加油车的油由加油站提供,为自用所以未开票。现加油车罐内存油不足十升。属地政府立即责令车主将加油车清走,并承诺不再继续使用。 |
下一步,我区将加强对该点位的监督检查,确保不发生环境违法行为。 |
115 | 天津市顺鑫精铸有限公司,现场检查时,该企业正常生产中。发现两台燃煤炉灶,正在露天燃烧使用中 | 宁河区 | 经查,转交件反映企业为:天津市顺鑫精铸有限公司。经核查,该企业确实存在使用燃煤炉灶情况。 针对上述问题,属地政府立即责令该企业拆除炉灶,并将剩余煤料清理。 |
目前该企业炉灶已拆除,剩余煤料已清理。下一步,我区将加强对该点位的监督检查,确保不发生环境违法行为。 |
116 | 无名砂石料场大北镇津路南线玖龙纸业河对面,现场检查时,发现该无名砂石料场内有两个一吨油桶的加油点,油桶设有加油计量机及油枪(117.764764,39.325342)。 | 宁河区 | 经查,该场地负责人:李金宝,我区工作人员到达现场时,未发现文件中所属油桶及相关器械,经区商务局调查,当事人承认该料场内有两个1吨油桶。油桶及相关器械均为废弃品,不能正常使用,并与近日进行了废弃处理。转件件反映问题属实。我区立即责令负责人对油桶及相关器械进行危废处理。 | 下一步,我区将加强对该点位的监督检查,确保不发生环境违法行为。 |
117 | 宁河区芦台镇无名蓝铁皮院沙石料厂大北镇津芦南线玖龙纸业河对面,从门缝中发现该料场院内有砂石传输设备,大面积砂石料露天堆放,未覆盖. | 宁河区 | 经查,该点位位于大北镇津芦南线玖龙纸业河对面,现场确实存在砂石传输加工设备,大面积砂石料露天堆放,未覆盖,转交件反映问题属实。针对上述问题,属地政府立即对该企业进行断电,并对剩余物料进行苫盖。 | 目前,该企业已断电,剩余物料已苫盖。下一步,我区将加强对该点位的监督检查,确保不发生环境违法行为。 |
118 | 天津市金刚石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北侧有一无名施工工地,发现土石作业中,无任务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大面积黄土裸露无覆盖。 | 宁河区 | 经查,该施工工地为一处临时渣土堆场,位于宁河区七里海大道天津市金刚石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西侧。现场确实存在部分渣土未苫盖情况,目前,未苫盖的渣土已全部苫盖。转交件反映情况属实。针对上述问题,我区相关部门已责令该渣土堆场负责人禁止继续往该堆场内堆存渣土,并对现有的渣土立即进行清理。清理过程中严格按照“六个百分百”要求执行,清理渣土时做好抑尘措施,并对渣土做好苫盖。 | 目前,因疫情影响,剩余少量渣土未清理完,6月30日前对堆场内存放的渣土清理完毕。下一步,我区将加强对该点位的监督检查,确保不发生环境违法行为。 |
下一步,我区将严格落实“边督边改、边改边公开”部署要求,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分批公开环保部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督查转交问题的调查核实和整改、处理及问责情况,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接受群众监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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