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0年8月28日,我区(部门)累计收到天津市推进突出环境问题整改落实领导小组转办信访举报件538件,现将部分信访举报件办理情况公布如下: | |||||
序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行政区域 | 污染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整改、处理及问责情况 |
487 | 宁河区芦台镇愉悦港湾小区3号楼底商“金鼎丽晶”鼓风机每天24小时开启,噪声扰民。 | 宁河区 | 餐饮污染 | 经查,信访反映点位位于宁河区芦台镇愉悦港湾小区底商,营业执照名称:天津市宁河县金鼎丽晶海鲜美食城。经核查,该酒店受疫情影响,经营情况十分不理想,每天基本无人就餐,只是简单做一下员工(8人)的工作餐,不存在鼓风机每天24小时开启的情况,且有可能产生噪音的冷库也已搬空并停止使用。信访反映问题不属实。考虑到高考临近,为了给考生和小区居民营造良好的生活环境,属地执法人员对“金鼎丽晶”负责人提出建议,对鼓风机加盖遮挡以进一步降低声音分贝,防止噪声污染问题的发生。 | 目前,该酒店鼓风机加盖工作已完成,经生态环境局噪音检测不超标。下一步,我区将对该点位加强监管,确保不发生环境违法行为。 |
488 | 宁河区光明路宁基花园二期东门外空地上,每天19:30至21:00有人扭秧歌,噪声扰民。 | 宁河区 | 社会生活噪声 | 经查,信访反映点位位于宁河区桥北街宁基花园二期东门,该处确实存在每天19:30至21:00扭秧歌的情况。2020年初宁河区光明路宁基花园二期东门因为疫情原因暂时封闭,门口的大片空地就被居民利用起来当做每天活动的场地。其中有秧歌队在19:30至21:00活动。信访反映情况属实。 考虑到参加扭秧歌的人员年龄大、社区文娱活动场地紧缺等实际情况,公安宁河分局芦台镇北新区派出所按照《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要求,数次劝导秧歌队到远离居民楼的地方进行活动,但效果不佳。 针对该问题,公安宁河分局对秧歌队进行劝导教育,引导其到远离居民楼的地方进行活动,并将每晚的活动结束时间控制在20:30。同时,公安宁河分局安排治安管理部门和属地派出所主动对接桥北街街道办事处、有关社区居委会以及城市管理部门,共同开展联合治理。公安宁河分局对拒不整改的行为,将按照《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依法作出处理。 |
下一步,我区将对该点位加强监管,确保不发生环境违法行为。 |
489 | 宁河区南沽村中大街21号移动塔旁边原“博通公司”企业不符合环保要求被停产了,现在租给了一家混凝土相关企业,每天5:00-18:00偷偷作业,噪声扰民。 | 宁河区 | 建设项目 工业企业噪声 | 经查,信访反映点位位于宁河区宁河镇南沽村博通公司院内,该企业无工商营业执照,负责人:岳桂娟。现场检查时,该企业搅拌设备正在建设,未进行生产作业。信访反映情况属实。 针对上述问题,属地政府立即责令该企业负责人该搅拌设备进行拆除。 |
目前,该企业搅拌设备已拆除完成。区生态环境局对该搅拌站环境违法问题已立案调查,相关程序正在进行中。下一步,我区将对该点位加强监管,确保不发生环境违法行为。 |
490 | 宁河区苗庄镇后刘瘸村一区三排1号西20米左右有一个露天养牛场,粪便没有处理直排,污染严重。 | 宁河区 | 畜禽养殖 | 经查,信访反映点位位于宁河区苗庄镇后刘瘸村村头,营业执照名称:天津市宁河区世合养殖场。经核查,该牛场现存栏约为40头,养殖规模未达到法律规定的规模化养殖条件,现场未发现粪便直排现场,但有堆放的粪便未及时清除。针对上述问题,属地政府立即责令养殖户及时完成粪便清理,并通过撒药等方式抑制气味蔓延。同时,属地工作人员责令后刘瘸村村民委员做养殖户思想教育工作,协助养殖户销售,保证存栏数量逐步减少。 | 区相关部门将持续关注养殖户的养殖行为,对其会产生的违法行为严厉查处。下一步,我区将对该点位加强监管,确保不发生环境违法行为。 |
491 | 宁河区芦台镇大艇村老李垂钓园后侧一无名豆腐厂没有环评手续,每天11:00—17:00烧煤作业,粉尘污染严重,且废水直排入附近河道。 | 宁河区 | 商业散煤 粉尘 工业废水 建设项目 | 经查,信访反映企业位于宁河区桥北街道大艇村老李垂钓园后侧,院内有2个豆腐作坊,均属无照无证经营,负责人分别是雷军,杨德玉。 经核查,该处两个豆腐厂有生产痕迹,未发现废水外排现象,有小型燃煤锅炉2台和少量煤块。信访反映问题属实。 针对上述问题,属地政府联合区生态环境局、区市场监管局依法责令对这两家豆腐厂进行清理取缔。 |
目前,这两家豆腐厂清理取缔工作已完成。下一步,我区将对该点位加强监管,确保不发生环境违法行为。 |
492 | 宁河区造甲城镇造甲城村二区五排三号、四号门前排水渠污水外溢道路上,无人处理,影响居民生活。 | 宁河区 | 生活污水 | 经查,信访反映点位位于宁河区造甲城镇造甲城村二区五排三号(村委会西50米)。经核查,该处并非排水渠,为村民自建排水管道,因年久失修、过往车辆碾压、施工等原因造成堵塞、损坏,造成排水不畅,平时无污水外溢现象,因下雨等水量较多时,不能及时排出。信访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针对上述问题,属地政府结合造甲城村全面提升改造计划,重新修建该问题点位所在道路,修路时一起进行排水管道建设施工。 |
目前,该路段重修及排水管道建设工程正在进行,具体完工日期视各项施工项目进度情况积极推进。下一步,我区将对该点位加强监管,确保不发生环境违法行为。 |
493 | 宁河区造甲城镇大王台村东至潮白河、西至造甲城村路段七里海无人区,每天不定时下网捕鱼,破坏生态环境。(找不到可联系市民带路) | 宁河区 | 生态 | 经查,信访反映点位位于宁河区七里海无人区下网捕鱼地点在原七里海湿地公园区域,属七里海保护区西海核心区内,该信访人已多次以电话举报形式向我委反映有人偷鱼问题,我委也多次与该信访人联系,并要求信访人带领我委巡护队员一同前往事发地,但均被该信访人予以回绝。接到该信访举报后,七里海管委会巡护支队会同七里海公安警务站民警,再次当面与信访人对接,要求其带路前往下网捕鱼地点,仍遭拒绝。根据信访问题线索,七里海管委会加大了对该区域,尤其是重点位置、重点时间的巡护检查,并多次核查近期核心区外围的监控录像,均未发现任何违法下网捕鱼现象。信访反映情况不属实。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规定:“禁止任何人进入自然保护区核心区”。2018年起按照区委区政府的安排部署,七里海核心区土地全部流转,并已对原核心区内历史遗留的渔网、地笼进行了多次全面排查清理。目前,由七里海管委会负责对七里海保护区核心区全部区域实施封闭管理,建设了全长49公里的环核心区生态围栏,同步在围栏关键位置安装了监控摄像头,严防任何无关人员进入,七里海管委会巡查巡护支队也一直对管控区域实施全天候、24小时的巡护管理。下一步,我区将对该点位加强监管,确保不发生环境违法行为。 |
下一步,我区将严格落实“边督边改、边改边公开”部署要求,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分批公开天津市突出环境信访举报问题的调查核实和整改、处理及问责情况,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接受群众监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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