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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群众信访举报件办理情况

来源:  天津市宁河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 2020-09-22 15:42
按照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群众信访举报件公开的有关规定,现将涉及我区的第十四批信访举报问题办理情况向社会公开。
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是否办结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1 X2TJ202009120041 宁河区北淮淀乡永定新河一侧车辆驶过存在扬尘污染,尤其施工车辆严重影响道路环境。 宁河区 大气 经查,信访反映问题情况属实。
经核查,宁河区北淮淀乡永定新河一侧河堤路确实存在车辆驶过引起扬尘污染情况,车辆主要为天津市宁河区兴宁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组织的“宁河区双城中间绿色屏障项目”施工车辆。
属实 针对该问题,宁河区水务局以书面的形式通知兴宁集团立即停工整改,加大洒水车数量及洒水频率,要求对裸露的土方立即苫盖,严格按照六个百分百要求管控施工现场。目前,道路扬尘管控已到位。
已办结
2 D2TJ202009120023 宁河区小捷道沽村东部居民区附近的养鸡场不定期向附近的空地排放污水,污水在下雨时会顺着雨水流到附近河道内,异味污染严重。 宁河区 大气 水 经查,信访反映问题情况属实。
信访反映的养殖场为:天津宁河常欢养鸡场,该养鸡场为村规划建设的养殖小区,配套建有粪污治理设施,粪便经防晒防雨淋防渗漏堆粪棚发酵后还田,养殖废水经化粪池沉淀后还田。现场检查时,该养鸡场未发现废水直接外排现象,但无发酵后废水还田记录台账;存在粪便清理不及时情况,部分粪便存放在晒粪池外,遇雨水较大时有冲流外溢问题,存在明显的异味。
属实 针对该问题,属地政府要求养鸡场负责人对晾晒池建造10公分粪污隔离墙,预计9月23日前完成;目前,堆放在外的粪便已清理干净,并采用生石灰覆盖、消毒水消毒等方式进行处理,消除细菌、病毒、有害蚊虫及粪便所产生的异味,同时,加强精细化管理,建立工作台账,定期清理粪肥,规范粪肥及污水处理还田综合利用,宁河区生态环境局已对该鸡场立案查处。下一步,属地政府将加强对该点位的监管力度,督促养鸡场落实整改措施,防止发生环境违法行为。 阶段性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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