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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2月21日天津市突出环境问题边督边改公开信息

来源:  天津市宁河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23-12-22 09:45
天津市2023年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转办群众信访件公开信息
截至2023年12月21日,我区(部门)累计收到天津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转办群众信访举报件10件,现将部分信访举报件办理情况公布如下:
序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整改、处理及问责情况
3 宁河区17号地汇锦商业广场一号楼进行施工作业,无雾炮等降尘措施,施工现场有扬尘问题。 宁河区 施工扬尘 经查,转办件反映的“17号地汇锦商业广场一号楼”施工项目全称为津宁(挂)2019-17号地块工程,园林绿化施工单位为湖南景然园林发展有限公司,公司地址:长沙市雨花区城南东路35号。现场检查时,该项目正在进行园林绿化施工作业,一号楼周边正在准备混凝土路面浇筑,其他点位正在进行地面镶砖作业;目前现场已无土方倒运施工,地面已平整完成,部分路面已硬化,项目现场配有雾炮设施;检查时一号楼周边存在裸露土苫盖不到位的情况,转办件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针对上述问题,我区已对该项目园林绿化施工单位负责人进行约谈,并要求责任单位立即对裸露土苫盖不到位的问题进行整改,目前已整改完成;同时要求项目现场土方施工作业时责任单位必须按照相关要求落实雾炮等湿作业控尘措施。下一步,我区将加强对此项目的文明施工监督管理工作,避免违规施工问题发生。
4 宁河区岳龙镇东魏甸村村小学东侧养猪场有异味污染。 宁河区 畜禽养殖 经查,转办件反映的宁河区岳龙镇东未甸村村小学东侧约100米处,有一生猪养殖户,家住岳龙镇东未甸村二区3排19号。检查时,养殖户生猪存栏49头,非规模以上养殖,现场未发现粪污堆存,粪污主要通过日产日清的方式进行还田处理,厂界周边无明显异味。宁河区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监测人员对该点位及小学东侧点位进行恶臭采样,监测结果不超标。转办件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我区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已要求该养殖户加大粪污清理频次,做好场内外消毒措施,完善粪污暂存设施,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下一步,我区将进一步加强监管,防止出现环境违法问题。
5 宁河区芦台镇所有的垃圾转运站:1、异味大,每天晚上工作人员把污水排到站里的井内,排入外面管网内。2、垃圾站自身环境很差。 宁河区 垃圾转运站(异味污染) 经查,宁河城区共11座垃圾转运站,已外包管理,运营单位为天津中科华宝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营业地址:天津市宁河区愉悦港湾东二区11号。
针对信访反映“异味大,污水入井”问题,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批准发布的《生活垃圾转运站技术规范》(CJJ/T 47-2016)要求,城区转运站与居民住宅距离符合住建部规定;转运站运营单位每天使用84消毒液进行消杀,同时使用MBK生物酶除臭剂喷洒(夏季或特殊情况增加频次),产生的异味不会对附近居民造成影响;城区各转运站所使用的移动式垃圾压缩机底部设置污水储存装置,作业过程中压缩垃圾产生的污水流入该装置内暂存,待箱体满载垃圾后,由专用勾臂车运至宁河垃圾焚烧发电厂一同卸载,做无害化处理,不存在污水入井问题,现场检查时,也未发现污水入井情况。
针对信访反映“垃圾站自身环境很差”问题,全区转运站由中科华宝股份有限公司负责运营,该公司资质齐备,为政府采购项目,该公司严格履行《天津市宁河区城乡生活垃圾转运站委托运营项目运营服务合同》,日常运营符合《宁河区生活垃圾转运站考核细则》标准,转运站定期维护清理,未发现“自身环境很差”的情况。
转办件反映问题不属实。
我区相关部门已要求运营单位继续加强转运站管理,进一步做好人员培训和设备维护工作。下一步,将按照合同和考核细则,继续严格监管运营单位做好收集、转运等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6 宁河区金城嘉园小区底商蜀张一派斑鱼大虾(宁河旗舰店)有餐饮油烟污染。 宁河区 餐饮污染 经查,转办件反映的“蜀张一派斑鱼大虾(宁河旗舰店)”为天津市浩富霖商贸有限公司。该商户位于金城嘉园小区底商逸珈商厦三楼,主营火锅餐饮业务,配套安装有油烟净化处理设施,商户备餐炒制期间会产生油烟,经油烟净化处理设施处理后,通过商厦专用烟道排放。现场检查时发现,现有油烟处理设施使用时间较长,连接管道存在破损情况。
转办件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针对上述问题,我区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已要求商户负责人更换油烟处理设施并定期清洗,目前该商户已完成设施更换。下一步,我区将加大对该商户监督检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7 宁河区丰台镇李茂村南区三排14号腌菜厂无手续经营,污水直排沟渠。 宁河区 水污染 经查,转办件反映的宁河区丰台镇李茂村南区三排14号为村民住宅,无腌菜厂。经与李茂村村委会核实,该村村民郭万辉(地址:李茂村南区三排17号),自家住宅院内建有15个混凝土材质腌制池,多年前已不进行腌制行为,现场检查时发现,该村民住宅院内的15个腌制池,14个腌制池内有辣椒和芥菜,1个腌制池未使用。经与郭万辉和村委会了解,今年辣椒价格低,销售不畅,为解决本村及附近村庄老百姓种植的辣椒滞销问题,村民郭万辉与位于丰台镇小李村的天津市宁河区三友调味食品厂合伙收购辣椒,利用郭万辉家多年前建成的腌制池临时进行腌制,腌制成型后统一转运至天津市宁河区三友调味食品厂销售,该食品厂有经营手续。腌制池为水泥浇筑建造,具有防渗功能,池底及四周又加盖了防水苫布,检查过程中未发现废水外排情况,住宅四周未发现排水管道及排水痕迹。住宅东侧有一个天然水坑,宁河区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对坑内水的全盐量进行了检测,水质全盐量很低(140mg/L,农田灌溉水质全盐量限值:1000mg/L),无盐水入坑迹象。
转办件反映问题不属实。
为避免发生废水污染问题,我区属地政府已与村民协商,待现有辣椒、芥菜出售后,不再进行腌制。下一步,我区将加大监管力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8 宁河区七里海镇齐小路与七里海大道交口和津汉公路交口扬尘严重。 宁河区 道路扬尘 经查,我区七里海镇齐小路,北至七里海大道,南至与北京清河农场交界处,均为柏油路,齐小路未与津汉公路相连;齐小路延长线属北京清河农场地界,道路为土路,与津汉公路相连。检查时,齐小路与七里海大道交口和北京清河农场交界处未发现扬尘情况,道路周边无企业及土石方工程作业。
转办件反映问题不属实。
我区将进一步做好辖区道路扬尘管控措施,特别是交界地区的扬尘管控工作,防止出现扬尘污染。
9 宁河区东棘坨镇杨宇村有养牛场粪污乱排乱堆。 宁河区 畜禽养殖 经查,转办件反映的东棘坨镇杨宇村共有养牛户5家,均为个人散养,无营业执照,位置分布在杨宇村内和村周边,养殖头数分别为2头、8头、9头、9头和15头,养殖规模均未达到《天津市畜牧条例》中“建立养殖场牛存栏50头以上”的标准。检查中发现牛粪均堆存在牛圈内或旁边空地,牛粪基本做到日产日清,户主表示由于粪量较小,均用于自家农田施肥,未发现有粪污乱排的问题。
转办件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针对上述问题,我区相关部门将加强对养牛户的日常管理,进一步指导养牛户做好粪便规范堆存和施肥还田工作,做到日产日清,避免因粪便堆存问题造成周边环境污染。
10 津南区双桥河镇工业园区欣旺路3号﹣B区天津市荣聚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疑似违法倾倒污泥。2023年8月12日,举报人拍摄到有污泥运输车辆从厂区出来,发现位于宁河区天隆源牧业附近的倾倒地。 津南区
宁河区
固体废物 经查,我区于2023年8月12日收到群众反映的“天津市荣聚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疑似违法倾倒污泥。”问题后,区相关部门第一时间到达现场进行处理。经了解,天津市荣聚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是一家将生活污泥加工成有机肥料再利用的生产企业。该单位当日将两挂车已加工完成的有机肥料转运至我区潘庄镇大贾村林地使用,经对上述有机肥料取样化验,未发现有毒有害物质。为防止出现土壤污染问题,我区相关属地政府当时已责令该单位将有机肥料拉走。
转办件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我区相关属地政府已监督天津市荣聚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完成清运工作,在本次信访举报发生后,经实地勘察,未发生再次倾倒问题。下一步,我区将加强对该区域巡视巡查工作,杜绝发生类似问题。
下一步,我区将严格落实“边督边改、边改边公开”部署要求,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分批公开天津市突出环境信访举报问题的调查核实和整改、处理及问责情况,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接受群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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