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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宁河区人民政府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来源:  天津市宁河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 2024-03-07 10:11

2023年,宁河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决落实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各项决策部署,有序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宁河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

一、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这一“根本保证”。区委、区政府始终坚持将党的领导贯穿到法治建设全过程和各方面,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列为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必学内容,将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内容纳入全区“N考合一”考核评价指标体系,专题学习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组织召开全区述法大会,采取“一把手述法+书记点评+现场评议”模式,监督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履职担当。将领导干部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能力作为干部能上能下的重要依据,今年共对10批次,60多名干部任前征求意见。坚持重大法治问题主动向党委报告,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全部经区党委同意后印发,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经党委同意后上报。

(二)扛稳扛牢法治建设“第一责任”。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主动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学法用法,组织区政府领导班子和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常务会专题学法,邀请教授专家讲授“深入学习贯彻审计法 全面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和“贯彻实施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 保障规范依法行政”主题讲座。统筹谋划法治建设工作,高度重视、亲自迎接市委依法治市办“一规划两纲要”中期实地督察。积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制定我区实施方案,召开部署会、培训会、推动会等会议3次。亲自部署法治建设重要任务,主持召开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天津市法治政府建设人民群众满意度测评项目宁河区分析报告,把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

(三)推动法治政府“迈上新台阶”。2023年我区2个项目入选全市法治政府建设示范项目 ,“坚持法治护航七里海湿地生态保护修复”脱颖而出、入围全国评选。我区保持6年进京“零非访”,连续3年创成“全国信访工作示范区”。公安宁河分局俵口派出所被评为全国第三批“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区访调委工作法被评为天津市“枫桥式工作法”,访调委主任被评为全国模范调解员。3篇人民调解案例和1篇普法责任制创新案例入选司法部行政案例库。1篇诉源治理工作纪实被《人民法院报》刊发,1例行政公益诉讼案入选最高检“百案评析”典型案例。《白蛇传·小青说亲》普法视频获全国法治动漫微视频优秀奖。

二、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坚持服务理念,不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政务服务提质增效赋能便民利民惠民。推动政务服务标准化,制发行政许可事项、证明事项、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三张清单”;深入推进“一件事”改革,创新推出“水电气网一次报装”并成功运用;优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达成“标准地”“交地即开工”目标;完善项目帮办服务机制,4项社会投资“定制代办”服务将审批时限压缩至1小时内;政务服务全部实现一网跨省通办,打破属地管理限制。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护航企业发展。创新搭建“暖企云”平台,“暖企驿站”为企解困600余项;打造“企业家法治会客厅”,开展“企业吹哨 律师报到”,成立“阳光”法律服务团队,为企业商会等服务200余次;建成未来科技城综合服务平台,便利企业投资发展。

(二)坚持法治保障,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提档升级。聚焦区委、区政府“六大行动”“六大攻坚战”,推动出台《宁河区关于加快推动企业上市提升上市公司质量有关政策》等行政规范性文件3件;为维护法治统一和政令畅通,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3次,行政规范性文件后评估1件。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编制《天津市宁河区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确定10件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并全部按时完成;组织重大行政决策承办单位召开推动部署会和专题培训会,确保决策程序严格执行。高质量做好合法性审查工作。规范政府合同协议审查,对搬迁安置、重大工程项目建设、招商引资等领域171件政府文件协议出具合法性审查意见;发挥法律顾问智库作用,区政府法律顾问提供出庭应诉、风险防控等法律服务150余次;各级党政机关和村居的法律顾问实现全覆盖,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三)坚持多措并举,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深化街镇综合执法改革,提升行政执法质量。我区作为全市试点开展街镇执法事项试点评估,着力提升基层“一支队伍管执法”规范化水平;制定我区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贯彻落实举措,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实现考试培训全覆盖,开展执法案卷评查。组织召开“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暨强化行政执法能力建设”培训班,对全区790余名行政执法人员轮训考试,区委书记出席开班仪式并讲授法治课;对全区3000多本行政处罚案卷集中评查,逐一向执法单位通报反馈并督促整改。创新行政执法监督方式,践行柔性执法。印发《宁河区行政执法特约监督员管理办法》,聘请12名行政执法特约监督员,拓宽行政执法监督渠道;市场监管领域制定学法考法免罚减罚制度和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清单,为行为相对人提供“改错”机会,彰显执法温度。

(四)坚持定分止争,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全力提升行政诉讼工作质效。健全行政败诉责任追究机制,制定《宁河区行政诉讼败诉案件追责办法》,召开2022-2023上半年度行政败诉和复议纠错案件通报约谈推动会,全年办理以区政府为被告行政诉讼案件15件、抗诉申请案件8件 ,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成效。畅通行政复议渠道,打造区政务网行政复议专栏,提供“一站式服务”;制定《关于办理行政复议案件简易程序规定》,案件办理驶入“快车道”,3天办结一起道路交通领域案件,创我区最短办结记录;全年接收行政复议申请35件,案结事了率97%,被诉行政复议案件无一败诉。守正出新推动调解工作。建立劳动争议联合调解室、“拘调对接”调解室和商事调解中心,构建矛盾调解“N+”模式;培育明星调解工作室,实现诉调对接工作换挡升级;全年成功调解案件2422件,承接法院立案前委派调解1865件。

(五)坚持风险防范,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

坚持完善突发事件应对机制和能力。修订印发《天津市宁河区火灾事故应急预案》等21项区级专项应急预案,320个街镇和部门应急预案,初步形成多层次全覆盖的应急预案体系;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应对防汛防台风和洪峰过境应急处置,成功抵御海河“23·7”流域性特大洪水。坚持常态化开展应急演练和督导检查。开展各类应急演练和培训20余次,在市、区两级媒体刊载宣传报道100余篇;开展安全生产督导检查,制定《宁河区2023年安全生产督查检查工作方案》,查处问题隐患260项。坚持创新安全监管工作方式方法。打造“安企服务”品牌,为企业开展实地事前预防性安全知识讲解、隐患排查整治和实操演练,提升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相关做法被国家应急管理报和市级媒体相继报道。

(六)坚持制约监督,行政权力运行更加透明

创新“法治督查+党委巡察”双察驱动机制。制定《宁河区关于法治督查与纪检监察监督协作配合工作的实施方案》 ,深化法治督查与巡察监督协作配合机制。强化各类监督协同联动。进一步推动审计监督与纪检监督、司法监督、统计监督、财会监督等各类监督的贯通协调,年内完成审计项目26个。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开展公仆接待日9次,政府开放日2次,发布重要政务信息7000余条,全面提升政务公开质量,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按时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高质量办结人大代表建议64件、政协提案95件,强化民主监督实效。

(七)坚持法治思维,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抓好“关键少数”学法。将法治教育纳入领导干部、公务员初任培训内容,将宪法法律学习作为党校干部教育必修课;举办2023年度宁河区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培训班;组织线上和线下旁听庭审80余场,实现国家工作人员全覆盖。领导干部带头讲法。区委书记为全区行政执法人员讲授“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 全面提高行政执法质效”专题法治课;制定《宁河区关于处级领导干部带头讲法治课的实施方案》,全区80余名处级领导干部带头讲授法治课,区委依法治区办主任列席督导。考法成为履职“必修课”。常态化开展领导干部“提任考法”,全区54名新提任处级领导干部参加;组织国家工作人员法律知识考试2次,150余人参加“大练兵”;利用“天津干部在线”平台,组织全区党员干部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项考试;完成3292名国家工作人员网上学法用法考试,合格率100%。

三、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在客观总结经验和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意识到法治政府建设还存在一定的问题和不足:一是行政复议首选率有待提高。行政复议法宣传的广度和深度仍然不够,群众对行政复议知晓度首选率不高,遇到行政纠纷时愿意选择行政复议维权的人不多,行政复议发挥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不明显。二是行政执法水平需进一步提升。基层行政执法队伍规范化、专业化建设需持续加强,行政执法类行政诉讼败诉案件仍占一定比例,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部门之间协调配合有待加强。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进程中,存在有推有动、不推不动的等靠现象,部门间各自为战、统筹协调不够,没有形成有效合力,一定程度上影响法治政府建设进度。

四、2024年度工作安排

2024年,宁河区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以法治政府建设率先突破为目标,固强补弱、开拓创新,接续奋斗、砥砺前行,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作用。

(一)持续优化法治营商环境。拓展政务服务“一件事一次办”覆盖范围和事项数量,深化“证照分离”改革,持续扩大告知承诺范围。强化项目审批“定制式代办”服务,加大各类项目立项环节的帮扶力度,优化投资环境。培育特色政务服务品牌,深化涉农审批改革力度,用好涉农审批的“收受分离”服务。开展“午间不打烊”增值服务,实现“门常开、人常在、事常办”,深化“马上来、马上答、马上办”等服务机制。

(二)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行政复议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 ,以贯彻实施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为契机 ,以“主渠道建设”为目标 ,进一步畅通行政复议渠道,拓宽行政复议受案范围,提升行政复议的首选率;加大行政复议听证、实地调查取证、核实证据力度 ,提升行政复议的专业性和权威性;改进行政复议审理方式,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咨询委员会的作用,全面提升行政复议工作水平。

(三)不断提升行政执法质效。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天津市《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严格执行我区具体举措,实现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有效整治,行政执法队伍素质明显提升,行政执法监督体系日益完善,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显著提高,行政执法的权威性和公信力有力增强,人民群众对行政执法的满意度大幅上升。

(四)提高突发事件应对能力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构建横向到边、责任到底、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管理格局和责任体系。创新安全监管工作方式方法,扎实推进“安企服务”系列活动走深走实。深化隐患治理,坚决把隐患问题解决在萌芽之时、成灾之前。完善应急管理预案,抓好应急演练,加强能力建设,全面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五)加强矛盾纠纷多元调处化解。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提升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法治化水平。持续深化信访制度改革,进一步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坚持诉访分离,深入推进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工作。坚持“三调”联动,推进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有效衔接。进一步完善行政裁决工作,规范行政裁决程序,推动有关行政机关切实履行行政裁决职责,发挥行政裁决化解民事纠纷的“分流阀”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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