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宁河施工[2016]0701
1、 |
招标条件 |
本招标项目桥北卫生院装修项目已由天津市宁河区行政审批局以宁审批政投【2015】28号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天津市宁河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建设资金为1900000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天津泰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天津市宁河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
2、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
项目概况:桥北卫生院装修项目,装修面积1300平方米,投资额1900000元。 |
2.2 |
工程建设地点:宁河区桥北新区运河家园商业街 |
2.3 |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 一标段:桥北卫生院装修项目包括房间隔断、地砖铺贴、墙面顶棚粉刷,门窗更换和水暖电调整铺设等,无地下工程。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示全部内容 |
2.4 |
工期要求:2016年08月30日 至 2016年12月15日 |
2.5 |
工程质量要求: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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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 一标段:资质:原资质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或新资质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 资格:1、 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2、施工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在有效期内;3、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4、非本市的施工企业应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外地进津建筑业企业备案通知书》或“进津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卡”;非本市的施工企业项目经理应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外地建筑业企业注册建造师进津备案证书》或注册证书; 5、本项目应配备:(1)正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及有投标资格的IC卡且为本单位职工,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由投标人出具任命书并在其中对工作年限加以承诺;(2)安全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及有投标资格的IC卡,专业不限且为本单位职工由投标人任命并出具任命书; (4)项目部人员具体要求须满足《关于加强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配置管理的通知》(建筑【2012】141号文件)、天津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关于印发《天津市建设工程项目部配置管理规定的实施意见》(津建筑【2012】1091号文件)要求,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3.2 |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联合体投标报名时可以联合体主办人或成员中的任何一人进行报名,请携带联合体协议。 |
3.3 |
非本市注册的投标人应提供进津信息登记卡或进津备案通知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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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投标报名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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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投标报名: |
4.1 |
投标人可携带 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或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进津信息登记卡或进津备案通知书、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如果联合体报名,请携带联合体协议) 到天津泰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六大街67号三楼招标部报名。 |
4.2 |
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报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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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公告发布与投标报名截止时间
5.1 |
本招标项目的报名截止时间为:2016年07月29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 |
5.2 |
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16 年 07月 25 日 至 2016 年07 月29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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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
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超过15家时,可采取资格预审方式。 |
6.2 |
凡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请于2016年08月01日至2016年08月0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 时 0 分 至 11 时 30 分, 下午1 时 30 分 至 17 时 0 分(北京时间), 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和单位介绍信,前往天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六大街67号三楼招标部获取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 |
6.3 |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8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人民币另行通知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押金(不记利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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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建设单位:天津市宁河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法定代表人:王德义(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宁河区芦台文化路18号
邮政编码:300000 联系人:董刚然
传 真: 69568565
项目代建单位:(公章) 15922270780
法定代表人:(印鉴)
办公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电话:
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泰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国福旺(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六大街67号
邮政编码:300457 联系人:井志伟
传 真:252958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