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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宁河区人民政府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来源:  天津市宁河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 2020-03-30 20:43

  2019年,宁河区人民政府和区各级行政机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中央《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和天津市《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实施意见》的要求,全面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不断完善工作机制,规范行政行为,努力提高法治政府建设的能力和水平,实现法治政府建设目标。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一是全面推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取消所有无法律依据的审批、证明和收费事项。畅通审批业务办理,推进政务服务再提速。2019年共办理各类政务服务事项4342件,通过EMS邮递办理结果或证照2235件,“海河英才”办理人才落户1400人,一般社会投资项目从获得土地到取得施工许可证不超过32个工作日,成为全市审批用时最短的地区之一。创新服务,促进政务服务增质提效。新建无人审批超市和智能政务服务终端;累计为1267家新开办企业免费发放印章3808枚,为企业节省资金423030元;推行24小时预约审批,提供全天候审批服务;推出“网上办”事项645项,网上可办率达90.7%。

  二是落实权责清单、负面清单制度。及时更新《宁河区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并实行动态管理。先后两次调整权责清单,梳理机构改革后行政许可事项的职权划转、实施机构和具体事项的调整情况,行政许可事项新增1项,合并2项,取消5项,事项名称调整9项,并在宁河区政务网站上实施常态化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三是优化政府组织结构。政府组织结构和人员编制的调整均遵守法定权限和程序,并进行合法性审核。目前我区依法设置区级党政机构44个,内设机构231个,机构设置更加科学,结构比例进一步趋于合理。

  四是优化营商环境。制发了《宁河区关于营造企业家创业发展良好环境的工作措施》、《宁河区人民法院关于规范司法行为、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等一系列优化营商环境的政策文件。全面清理废除地方保护、指定交易、市场壁垒等妨碍统一市场公平竞争、阻碍民营经济发展、与优化营商环境不符的各种规定和做法。组织开展专项督察行动,由区级领导带队对我区实施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情况进行执法检查。按照《天津市宁河区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实施方案》的要求,严格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对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政策措施均在起草过程中进行了公平竞争审查。

  五是加快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我区着力打造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升级版,加强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网络、热线“一体化”融合。升级实体平台。提升改造区级“一站式”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为群众提供便捷服务;整合镇级公共法律服务资源,投放8台智能终端设备,强化法律服务职能;聘请61名律师为全区302个村居提供法律咨询,实现村居法律顾问全覆盖。发挥热线平台作用。设立并公布律师咨询、法律援助咨询等热线电话,充分发挥“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的作用。健全网络平台。通过建立村(居)法律顾问微信群,及时更新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动态信息管理平台,广泛宣传12348天津法网、天津掌上12348等方式,提升人民群众知晓率、首选率、满意率。

  六是强化生态环境保护。根据《天津市宁河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宁河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八个实施计划的通知》的要求,全面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严格实行环境信息公开制度、生态保护红线制度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等生态环境保护法律制度。实施七里海湿地修护“十大工程”,对保护区统一保护、统一管理、统一修复,打造七里海核心区无人区,严格落实七里海保护区管理长效机制,生态环境得到良好修复。2019年,没有发生《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规定的追责情形,没有发生严重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一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认真落实规范性文件备案制度,严格执行《天津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建立规范性文件清理长效机制,对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政府投资条例》、优化营商环境等现行政策不符的和不利于民营经济发展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二是完成法律法规规章草案征求意见反馈工作。2019年共对《天津市基本医疗保险条例(草案送审稿)》、《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天津市工伤保险若干规定(修订草案送审稿)》、《天津市司法鉴定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等17件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征求意见稿做出了修改或征求意见工作,均按时办理并反馈意见。

  三、推进重大行政决策科学民主合法

  一是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为确保区政府科学、民主、依法决策,严格遵守《宁河区重大事项决策专家咨询制度》和《宁河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三重一大”决策工作的实施办法》,把公众参与、专家咨询、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事项决策的必经程序。制定重大行政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和责任倒查的具体实施办法,纳入年度考核评价机关及其领导人的重要依据。我区政府常务会议通过决议,凡需提交区政府常务会议决定的重大决策决议、议题,必须由区司法局或法律顾问提前进行合法性审查,并全程列席会议。2019年,共对145个政府文件及协议进行了论证审核把关。

  二是全面推行法律顾问制度。为夯实我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区政府聘请由9人组成的高素质、高水平的区政府法律顾问队伍,对招商引资、征地拆迁、生态保护、国企改革、PPP项目、房屋征收等决策论证、重大具体行政行为及各类涉法、涉诉事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为重大行政决策及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2019年,共对投融资、国企改革、行政应诉等78项法律事务提供法律服务,有效防范法律风险,确保政府行政行为合法规范有效。此外,各镇、各部门均配备了法律顾问。

  四、行政执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

  一是推进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根据本级政府事权和职能,推进综合执法改革,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业、城市管理、住房和建设7个领域整合组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增加街镇综合执法编制、增强执法力量、整合职权,优化街镇执法职权15项,调整18项,不断提高执法能力和服务水平。

  二是加强行政执法队伍管理。认真审查行政执法人员资格,严把行政执法人员准入关,从源头促规范。5月份对全区1092名行政执法人员进行集中培训、考试,并颁发了执法证件,未取得执法资格的一律不得上岗执法。实行培训教育常态化,举办了《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非法行医等多领域、多内容培训班,覆盖全体一线执法人员,树立规范执法理念,提高执法能力。

  三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我区制定《天津市宁河区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方案》,成立由区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制定了《关于做好行政执法决定事后公示的通知》,并通过权责清单动态管理、“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公示制度、所有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执法结果上传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和区政务网等方式,努力实现行政行为公开透明。积极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规范行政执法程序,统一执法文书;配齐执法摄录设备;完善监督机制,利用执法监督平台、案卷评查、评议考核等方式督促落实。深入推进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各行政执法单位均设有专(兼)职法制审核科室,配备了专(兼)职法制审核人员,并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作用,借助第三方解决自身法制审核力量薄弱问题,法律顾问基本实现全覆盖。

  五、科学有效制约监督行政权力

  一是全面推进政务公开,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实行政务公开清单管理制度。对符合法定条件要求的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答复率达100%。积极推进诚信体系建设,推行“双公示”制度,对重大决策、行政执法流程、执法案件办理进程等进行依法公开,做到事项随办理信息随公示,促进网上监督,为行政执法监管和信用体系建设提供了有效支撑。

  二是开展案卷评查和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开展全方位监督执法,线上线下相结合。区司法局邀请区人大、区法院等多家单位深入14家重点执法单位进行抽查,通过听汇报、看平台、查案卷的形式,开展案卷评查工作。尤其对《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执法不严不实的14家单位进行约谈,要求严格执法,立即整改。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专项执法检查和行政执法“典型差案”评查,同时加强对行政执法监督平台的管理,每月定期对不少于5%的行政执法信息进行主动抽样监督,重大案件监督率达到100%,并于每季度在政府网站通报执法检查结果。

  六、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一是切实加强行政复议工作,纠正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本着有案必立、及时纠错、定纷止争、案结事了的原则处理行政复议案件。2019年共接待复议咨询15件,收到行政复议申请60件,其中受理19件,申请人撤回申请5件,维持4件,确认违法2件,撤销6件,和解1件,未结案1件。行政复议办案质量显著提高,区政府行政复议决定无被法院撤销的情况。以促进企业发展、服务大局为出发点,运用行政复议和解方式解决行政争议,在充分尊重复议双方解决行政争议选择权的基础上,有效化解矛盾纠纷。

  二是认真做好行政应诉工作。切实加强与审判机关良性互动,支持、尊重人民法院行政判决,督促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行政案件出庭应诉制度,由分管副区长出庭应诉。2019年,办理以区政府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共42件,已审结39件,目前生效裁决政府无一败诉,实现连续多年“零败诉”。

  三是将信访纳入法治化轨道。严格按照“战区制、主官上”“加强加、上之上”要求,切实维护了我区大局稳定。信访总量下降明显。2019年,我区有效治理重点信访案件,积极处理信访积案,在全市率先实现了“清仓见底”。推动落实“最多访一次”,落实“智慧信访”系统管理员制度,我区信访件的受理率和答复率均为100%,满意率超过98%。健全完善“访调对接”机制,通过访调对接化解矛盾、纠纷6件,实现人民调解与信访工作的无缝对接,同时合理引导信访群众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无进京非接待场所人员,为全市最稳定的地区之一。

  七、全面提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加强法治教育培训,制定并落实区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和区政府部门领导班子定期学法制度。2019年,共举办区政府常务会法治专题讲座3次,邀请法学教授和法律专业人士授课,圆满完成学习任务。丰富学习形式,组织开展全区各镇、各部门处级领导干部旁听庭审活动2次,在案件中接受法治教育。完善法治能力考察测试制度,开展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工作。全区2752位机关工作人员参加网上学法考法,62名处级领导干部参加任前资格考试,进一步提升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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