芦台街道办事处政务诚信承诺书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区关于加强政务诚信体系建设的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提高工作效能,提升服务水平,努力打造廉政高效的干部队伍,天津市宁河区人民政府芦台街道办事处向社会公开承诺:
一、依法行政承诺。坚决贯彻执行中央、市、区相关政策和工作部署,严格依法办事,自觉遵守各项工作制度,积极践行服务承诺,做到言行一致、敢于负责、令行禁止、政令畅通。
二、政务公开承诺。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依照信息公开制度,主动公开政务信息,保障群众知情权和监督权,增强服务透明度。
三、勤政高效承诺。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提升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加强机关干部队伍建设,规范干部职工言行,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四、便民服务承诺。规范便民服务中心服务,简化办事环节,缩短办理时限,提高办事效率,让群众少跑路,打造高效便捷行政服务环境。
五、廉洁从政承诺。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廉洁从政各项纪律,杜绝以权谋私,假公济私、吃拿卡要、不作为、慢作为等现象。对于不担当不作为的干部进行批评教育惩戒。
以上承诺,坚决履行,请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监督电话:022-69591741
监督邮箱:nhqltzrmzf06@tj.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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