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台镇政务诚信承诺书
为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落实诚信建设主体责任,打造便捷高效的政务服务环境,树立政务服务优质良好形象,丰台镇人民政府向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郑重承诺:
一、坚持依法行政。按照法定权限行使职能,规范行政行为,审批过程公开透明,坚持审批过程不拖不卡、便民利企,不断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自觉接受组织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始终做到依法用权、秉公用权、廉洁用权。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规范运行,更好服务人民群众。
二、践行廉洁自律。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做到“担当实干、马上就办”,努力提升干部工作效率,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廉洁自律各项要求,杜绝一切“吃、拿、卡、要”行为,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三、提升服务质量。规范文明用语和服务态度,做到主动热情、耐心细致,坚决杜绝窗口部门说“不”。按照“便民、高效、廉洁、规范”的服务宗旨,切实改进工作作风,规范便民服务中心服务,不断简化办事环节,缩短办理时限,努力做到“服务群众热心、服务过程耐心、办理事项用心”。
四、关注民生领域。切实把保障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首要目标,注重提高就业、就学、人居、计生、养老、助残、扶贫、住房、医保、拥军优属、平安建设、便民服务等公共服务和优惠政策有效落实到村级层面。
五、落实公开机制。大力推行政务公开,规范镇域内公示公开栏,依托公示栏、显示屏等宣传载体,向社会发布党务、政务和财务,重大事项主动征求群众的意见建议,提高工作透明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六、健全信用体系。深入开展工作人员诚信、守法和道德教育,加强工作人员信用知识学习,增强工作人员信用意识。依法依规将工作人员个人事项报告、廉政记录、年度考核结果、相关违法违纪违约行为等信用记录作为干部考察、任用和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以上公开承诺,敬请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监督,欢迎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承诺人:丰台镇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