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宁河区荣良职业培训学校:
经调查,你单位存在拒不接受监督检查的行为,违反了《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本行政机关依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二十八条第二款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第十条的规定,拟对你单位作出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
因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公告送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津宁民告〔2024〕06号),请你单位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本机关领取,如逾期未领取,即视为送达。
如你单位对上述行政处罚有异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有关规定,可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进行陈述、申辩。逾期视为放弃陈述、申辩的权利。
特此公告。
联系方式:022-69592065(工作日8:30-17:30)
联系地址:天津市宁河区芦台街道新华道10号
邮编:301500
天津市宁河区民政局
2024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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