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业务主管单位、区属社会组织:
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社会团体年度检查暂行办法》《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就区属社会组织2024年度检查(以下简称年检)工作通知如下:
一、参加年检是社会组织的法定义务,请各社会组织对照有关要求如实填报年检材料,确保所提交材料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于2025年3月31日前将符合条件的全部年检材料报送业务主管单位,经业务主管单位初审同意后,于2025年5月31日前报送区民政局社会事务科207室。
二、请各业务主管单位及时通知并指导、督促所主管的社会组织按规定要求和期限填报年检材料,对材料内容进行认真审查,及时作出初审结论、完成初审工作。
三、登记或者认定为慈善组织的民办非企业单位还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慈善组织信息公开办法》等要求,通过民政部门提供的统一的信息平台(“慈善中国”网站)向社会公开年度工作报告等信息。
为提高年检工作实效,我局将通过抽查等方式,按一定比例对年检所涉事项进行核实,并结合党建考评结果、日常管理中发现问题的核查情况、业务主管单位初审意见等综合研究确定年检结论。对虚假填报和未按期报送年检材料的,我局将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附件: 1.区属民办非企业单位2024年度检查事项须知
2.区属社会团体2024年度检查事项须知
3.区属民办非企业单位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求
4.区属社会团体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要求
5.社会组织网上填报图示
联系人:韩春景 联系电话:69592065
宁河区民政局
2025年3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