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的意见》(中办发〔2024〕14号)和《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国办发〔2024〕54号)要求,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不断拓宽行政执法监督渠道,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拟在全区范围内设立11个行政执法监督企业联系点,现面向社会予以公示。
公示期2025年5月19日至5月25日。公示期内,如对公示的企业有异议,请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宁河区司法局行政执法监督科反映。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真实署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2-69367961
地址:天津市宁河区芦台街道光华路7号212室
电子邮箱:nhqsfj03@tj.gov.cn
2025年5月19日
宁河区拟设立行政执法监督企业联系点名单
序号 |
单位 |
1 |
天津安佑饲料科技有限公司 |
2 |
艾地盟动物保健及营养(大连)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 |
3 |
润能化学制品(天津)有限公司 |
4 |
天津九为新材料有限公司 |
5 |
玖龙纸业(天津)有限公司 |
6 |
天津金盛丰木制品有限公司 |
7 |
天津芦台春酿造有限公司 |
8 |
天津市赛威运动器材有限公司 |
9 |
天津三商食品有限公司 |
10 |
天津市新天钢联合特钢有限公司 |
11 |
天津市岳川食品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