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深化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进一步规范宁河区中小学校教辅材料征订管理工作,维护学生及家长的合法权益,强化信息公开等关键环节的刚性约束,现向社会公布监督举报渠道,接受广大群众监督。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受理范围
1.学校未落实“一科一辅”政策,增加学生负担;
2.学校未遵循学生和家长自愿原则,强制或暗示家长、学生到指定地方购买教辅,将购买某种教辅材料作为学生参加某些课程或活动的前提条件,或以家委会等名义强制统一订购指定教辅材料等情况;
3.学校或教师在教辅教材采购中从中谋取利益、吃回扣等;
4.学校征订的教辅教材名称不在天津市中小学教辅材料推荐目录范围内;
5.学校允许有关单位、个人进入学校通过举办讲座、培训等活动宣传推荐和推销教辅材料;
6.其他涉及利用教辅材料征订谋利的违规行为。
二、举报须知
1.举报人应尽量提供详实、准确的举报内容,包括时间、地点、涉及人员、事件经过以及相关证据材料。
2.提倡实名举报,举报人的个人信息及举报内容将依法严格保密,切实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3.举报人应确保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可靠,不得虚构、夸大或捏造事实,严禁利用举报进行诬告或陷害。
三、举报方式
社会群众如有发现宁河区中小学校存在利用征订教辅谋利问题,可通过举报电话或者电子信箱向宁河区教育局反映。
宁河区教育局,举报电话:022-69591381,举报邮箱:nhqjyj04@tj.gov.cn。
受理时间:法定工作日 8:00-12:00,14:00-17:30。
特此公告。
宁河区教育局
2025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