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平惠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打通充电基础设施“最后一公里”,助力“双碳”目标工作的建议》(第38号)已收悉,感谢您对我区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的关心,我委对您的提出的问题进行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为加强充电桩基础设施建设,我区印发了《宁河区加快推进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更好支持新能源汽车下乡和乡村振兴的工作方案》,明确重点任务和各部门工作职责,通过给各街镇园区下发摸排通知、12345听取群众意见建议等渠道统计居民建设公共充电桩需求,主动与各镇街、园区沟通对接,组织供电部门、建桩企业现场踏勘的方式,核实好具备安装条件的位置,通过与物业公司签订使用协议的方式确认好建设区域、双方权责、注意事项等,各街镇、居委会做好承建企业与小区委员会、物业公司的对接协调工作。
为方便居民安装自用充电桩,居民可通过供电所或网上国网app申请充电桩建设,包括居民身份证、小区车位购买证明、新能源汽车购买凭证、物业公司允许安装证明等材料就可申请办理。
2024年我委结合各属地、园区摸排了全区居民公共充电桩建设需求,摸排了全区约110台充电桩需求,并对接了3家意向企业,已完成现场踏勘,正在确定施工计划和方案,近期进场施工。同时2024年我区潘庄镇、大北镇纳入国家充电桩示范镇试点,进一步推动农村地区充电桩建设,助推“双碳”工作。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希望您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2024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