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天津视察指导工作时提出的四个“善作善成”重要要求,切实落实“两个毫不动摇”、三个没有变,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推动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积极主动、光明磊落与非公有制企业家交往,现制定亲商交往正、负面清单。
正面清单
(二勤三快四暖)
要畅通沟通渠道,通过坐诊接诉、“政企会客厅”、企业接待日、早餐会商、周末茶叙等形式,搭建政企沟通平台、畅通企业诉求渠道、完善政企相互监督机制,传达重要会议精神,介绍经济社会发展相关情况,面对面交流信息,引导、促进企业资源共享、抱团发展、合作共赢。
要善于同企业家交朋友,坚持“有求必应,无事不扰”,真诚坦荡与企业家交往,收集需求,征求意见,积极大胆参加重要项目签约、重大工程开工等各类正当涉企活动。要从小事做起,来商必待、来电必接、信息快回。要利用春节、中秋等传统节日走访慰问企业家,加强联络,增进了解,加深友谊。
深化吹哨报到机制,接到企业反映的制约瓶颈、发展难题、营商环境、法律纠纷、权益维护等诉求后,镇街(园区)负责同志要及时回应,第一时间到达现场,帮助对接相关责任部门,研究解决思路和方案。工信、农委、商务等部门汇总归纳整理企业诉求后,及时移交责任单位,并纳入“有需必应”小程序跟踪办理。
要严格落实首问负责制,接到企业诉求后,责任单位要开通“绿色通道”,确定问题解决路径和办结时限,确保快查快办、速战速决。企业诉求涉及多单位权限的,首问单位要邀请相关单位协同办理,探索并联审批、容缺审批、承诺审批等模式,确保有需必应、有诉必理、敢于拍板、限期办结。
事项受理及进展情况要及时通报区营商环境办,周期较长的,每周至少通报一次进展。因客观原因暂时不具备条件的,要积极与企业沟通,制定解决方案,明确最短解决时限,争取企业理解。要对问题解决效果进行跟踪问效,不解决不撒手。
要完善服务企业包保制度,建立产业链龙头企业区级领导包、规上(限上)企业区直单位和园区首官包、骨干企业镇街首官包、其他企业副职包的多维包保模式,同时确定一名正科级服务专员。区委、区政府确定的重大招商引资和落地项目,成立由区领导牵头、相关部门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参与的服务专班。其他项目,成立区直有关部门牵头,属地镇街(园区)负责同志和工作人员参与的服务小组。服务专班(小组),要一对一开展项目策划、项目审批、项目建设、证照办理等全过程咨询、代办服务。
要从“我有什么”向“企业需要什么”转变,行业主管单位要牵头研究“政策包”,梳理、汇总国家、全市及全区相关惠企政策,在本单位、区营商环境办和各镇街(园区)公众号发布,同步精准推送至相关行业、细分领域的企业,增强运用政策服务企业的能力。要善于利用短视频、漫画、案例等方式“科普”重要政策、高频政策,做到生动形象、喜闻乐见、便于理解。
执法要审慎包容、宽严相济、统筹安排。除收到举报、突发事件、情况紧急等情形外,有关执法部门应提前将日常执法计划告知企业所在镇街(园区),各镇街(园区)要统筹安排执法、检查时间。执法过程中,各镇街(园区)负责同志要陪同有关执法部门开展检查等工作,深化柔性执法,劝导企业依法经营。
突出暖心服务,及时协调有关部门召开银企对接会、校企对接会、人才对接会等,解决企业提出的贷款、技术研发、用工和人才等方面难题。主动关心支持企业发展,多渠道收集梳理企业需求,参加招商对接会、展销会、推进会等各类经贸交流活动时,可邀请相关企业一同参加,以优质服务推动各项惠企政策落实落地落细。
负面清单
(10不得)
不得在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有关决策部署上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不得在落实惠企政策中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
不得对企业合理诉求置若罔闻,甚至故意刁难、吃拿卡要,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或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
不得漠视企业诉求,态度蛮横、推诿扯皮,不得人为设置障碍或滥用自由裁量,以权谋私。
不得违规干预企业正常经营活动,乱摊派、乱收费、乱罚款、乱募捐。
不得对企业申办事项首问不管、流转不陪,冷硬横推、效率低下。
不得滥用监管执法职权,严禁随意性执法、选择性执法、针对性执法。
不得利用职务、职权影响违规插手、暗中参与工程项目,在项目审批、招投标、资金分配、工程结算中说情打招呼,影响企业公平竞争。
不得随意解释政策,多头发布,零散发布。
不得向企业筹资、借款、借物,或者要求支付应由本人负责的费用。
不得违规在企业兼职或从事其他营利性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