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天津市司法局关于商请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涉及行政法规、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研提清理意见建议的函》文件要求,我区立即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了清理工作。经查,我区无需清理的规范性文件,对行政法规、国务院行政规范性文件无修改意见。
2020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