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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丨《宁河区重污染天气应急保障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来源:  宁河区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 2024-02-02 11:35

一、制定《宁河区重污染天气应急保障实施方案》的目的和意义是什么?

为全面贯彻落实打赢蓝天保卫战相关要求,进一步健全完善重污染天气预警和应急机制,按照“平急结合”的原则,推动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高效、有序进行,确保重污染天气期间二氧化硫(SO2)、氮氧化物(NOx)、颗粒物(PM)、挥发性有机物(VOCs)等主要污染物达到减排要求,按照《天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二、该方案的编制依据是什么?

本方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天津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深入打好重污染天气消除、臭氧污染防治和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方案》《天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津政办规〔2023〕9号)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结合我区实际情况进行制定。

三、该方案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修订后的《实施方案》包括九部分。

第一部分为总则。包括编制目的、依据、适用范围、方案体系等内容。

第二部分为组织机构构成与职责。明确了指挥机构、办事机构和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构成及其职责。

第三部分为预警分级。说明了重污染天气预警级别由低到高分为黄色、橙色和红色预警三级,红色为最高级别。

第四部分为应急响应。主要包括响应分级、响应启动、减排措施要求和响应措施,明确了基本管理要求、差异化减排和保障类的范围和程序,确定了不同预警等级应采取的健康防护指引、建议性措施、强制性减排措施,以及响应措施的监督和终止。

第五部分为区域应急联动。明确了与唐山市芦台经济开发区、汉沽管理区、北京市人民政府清河办事处共同应对区域重污染天气,同时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

第六部分为总结。规定了响应终止后工作落实情况要求。

第七部分为保障措施。主要包括组织保障、经费保障、物资保障、执法保障等4个方面的内容。

第八部分为监督管理。明确了宣传、培训和责任追究等应急保障要求。

第九部分为附则。明确了方案修订、备案、解释和实施的时限要求。

四、新《实施方案》与之前的政策有哪些不同?

新《实施方案》,主要对三方面进行了调整:

一是优化调整分级标准。黄色预警启动条件为“预测日AQI>200或日AQI>150持续48小时及以上”,橙色预警启动条件为“预测日AQI>200持续48小时或日AQI>150持续72小时及以上”,红色预警启动条件为“预测日AQI>200持续72小时且日AQI>300持续24小时及以上”。对因沙尘暴和臭氧形成的重度污染不执行本方案。

二是完善差异化应急管控要求。明确提出根据不同的治理水平和排放强度,分类制定差异化应急减排措施。通过采取减少或停止货物运输的方式,对重型载货车(新能源汽车除外)实施移动源差异化管理。工业源方面:持续开展绩效分级,根据企业环境绩效水平,制定差异化应急减排措施。移动源方面:新增了对非道路移动机械的管控措施,调整了建筑垃圾、渣土、砂石料等运输车辆上路行驶措施,调整了重型载货车的措施要求。

三是细化了保障范围、程序和要求。保障范围:建立了保障类企业、保障类工程和货车白名单3类保障类清单。保障类企业主要包括保障民生、保障城市正常运转,以及未纳入当年大气环境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的国家战略性产业的工业企业;保障类工程主要包括重大民生和国家重大战略建设,以及涉及安全生产需连续施工的工程项目;货车白名单主要包括工业企业、施工工地、港口、物流等企事业单位用于安全生产运行、保障民生和城市正常运转的重型载货车。保障程序:由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和各街镇园区根据管理权限据实提出,区生态环境局整理汇总后报市生态环境局,市生态环境局从严审核把关后,在确保应急减排效果的前提下,对确需保障的统筹纳入清单。保障要求:对于纳入保障类的企业,重点行业企业应达到B级及以上绩效分级或引领性指标水平;保障类工程,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可允许实施土石方作业;货车白名单内的车辆,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可进行正常运输。对于列入保障类的,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仅允许从事特定保障任务的生产经营和道路运输。若超出允许生产经营以及运输范围,或未达到相关环保要求的,一经发现,立即移出保障类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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