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节目期间,宁河区应急管理局负责同志,通过节目设置的“职能公开”“政务公开”“热线接听”三个板块环节,围绕具体职能、相关政策解读、安全生产监管等相关工作,向群众汇报,对听众和网友所关心的问题进行了解答。
01
请和大家简要介绍一下区应急管理局主要负责哪些具体工作吧。
02
区应急管理局作为安全生产的“守护者”,在高温、暴雨等恶劣天气下,会如何指导企业做好防范?企业具体需要落实哪些措施来避免事故发生?
本期节目解答,听众和网友反映的部分问题9条。
01
如果我想要经营烟花爆竹需要取得什么手续呢?
回复:需要取得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按照2025年烟花爆竹经营政策,我区在25年1月25日至2月12日允许经营烟花爆竹,按照相关标准设立了6个烟花爆竹零售点位,6个零售点位均隶属于天津市宁河区土产日用杂品公司。2026年烟花爆竹零售政策需要等区政府公告。
02
对于小型加工厂,安全生产的重点监管内容有哪些?
回复:小型加工厂安全生产重点监管内容包括多个方面。一是设备安全,要确保机械设备的防护装置完好,像皮带传动装置、齿轮传动装置等都要有防护栏,防止工人操作时身体接触运转部件。二是电气安全,检查电气线路是否老化、破损,有无私拉乱接现象,配电箱是否符合标准,有无漏电保护装置。三是消防安全,配备足够且适用的消防器材,如灭火器、消火栓等,并保持消防通道畅通,不得堆放杂物阻碍通行。四是作业环境安全,对于存在粉尘、噪声等职业危害的加工环节,要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比如安装通风除尘设备降低粉尘浓度,为工人配备耳塞等个人防护用品。
03
我们厂子是纸箱厂,现在有20多人,我们企业是不是需要配备专职的安全管理人员?
回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四条第四款和《天津市安全生产条例》第二十条第二款的规定,从业人员低于100人的纸箱厂配备专职或者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都可以。
04
我是村里的一名灾害信息员,我想请教一下有没有一个简单的判断标准,能够快速判断发现的问题是否需要上报。
回复:灾害信息员为全区的防灾救灾统灾工作作出重要贡献,在这里也向全区的灾害信息员们表示感谢。如果遇到情况不知道是否需要上报,我们的建议是立即上报。镇村灾害信息员专业性较区、市级灾害信息员有所不足,遇突发情况可由专业人员现场确认灾害类型和性质,并提出可行性处置举措。所以,我们基层灾害信息员要有敏锐性,有效发挥灾害信息员在发现问题、灭早灭小上的优势,全区上下共同合作,才能更好保护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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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家物流企业主要负责人,想要储存柴油给自己的车队加油可以吗?
回复:可以,依据《危险化学品目录》,柴油属于危险化学品,企业储存自用柴油需要建设符合国家标准的专用储存设施,配备相应的安全设施、设备及专业管理人员,并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并且只能企业自用,不得对外经营。
06
我在上下班的路上,看到蓟运河沿线很多地方正在施工,能讲讲这些项目是在干什么吗?建设完成后有什么作用吗?
回复:在2023年7月的海河流域性特大洪水中,我区部分堤段较为低矮、薄弱,蓟运河一度接近警戒水位,存在安全隐患。2023年以来,为了改善这一状况,在市水务局等市级单位研判和组织下,开始对我区实施蓟运河治理工程(宁河区段23.525km)、蓟运河提标改造工程(宁河段40.049km)、蓟运河险工段治理工程(宁河区段7.802km)、蓟运河宁河区西关段和刘庄段险工治理工程(二期3.245km),堤防治理总长度74.624km,治理措施包括加固加高堤坝、修建防浪墙、修迎水坡护砌以及部分加宽堤顶道路等。
预计上述工程将于今年汛前全部完成主体建设,届时可有效保障河道行洪畅通,充分发挥工程在防洪、排水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工程竣工完成后,将极大缓解蓟运河沿线村庄防洪压力,保障河道两岸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同时,为保障跨汛期施工项目安全度汛,推动施工单位落实工程度汛方案,开展防汛抢险演练,要求人员和机械设备保持热备,遇险情可就地转化成抢险队,做到抢早、抢小、抢住,确保堤防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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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单位常年要雇佣焊接作业人员,该怎么确认他们证件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回复:您可以关注“国家安全生产考试”微信公众号,该公众号内有个证书查询功能,输入相应信息就可以查询了。
08
我想问一下对于因为灾害政府安排转移,这有相关补贴政策吗?
回复:根据现有政策,按照《天津市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天津市自然灾害救助补贴按照国家标准的2倍执行,包括:(一)灾害应急救助,每人每天补助40元,救助期限一般不超过15天;(二)遇难人员家属抚慰每人20000元;(三)过渡性生活救助,每人每天40元,救助期限一般不超过3个月;(四)倒塌、损坏住房恢复重建补助,倒塌民房每户补助40000元;损坏民房每户补助4000元;(五)冬春临时生活困难救助,每人补助260元;(六)旱灾临时生活困难救助,每人补助1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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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个酱菜厂,酱菜池子是有限空间,那我们有限空间应急演练要多久进行一次?
回复:按照应急部第13号令《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规定》第十条,工贸企业应当制定有限空间作业现场处置方案,按规定组织演练,并进行演练效果评估。根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要求,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现场处置方案演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