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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风政风热线丨您关心的这些问题,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宁河分局一一做出回应

来源:  区融媒体中心 发布时间: 2025-06-16 09:44

节目期间,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宁河分局负责同志,通过节目设置的“职能公开”“政务公开”“热线接听”三个板块环节,围绕具体职能、相关政策解读、服务企业等相关工作,向群众汇报,对听众和网友所关心的问题进行了解答。




政策解答





01

作为宁河区规划与自然资源管理的核心部门,市规划资源局宁河分局承担着统筹区域发展、生态修复耕地保护重要职责。首先想请介绍一下,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宁河分局的主要职能有哪些,有哪些内设机构

回复: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宁河分局是2019年2月挂牌成立的,由原区规划局和宁河国土资源分局合并组建而来。目前,分局下设10个机关科室和8个事业单位。10个机关科室分别是办公室、党群科、业务科、规划科、调查登记科、利用科、建管科、资源科、法监科、执法科8个事业单位是第一至第五土地规划管理所、生态修复整治利用中心、自然资源调查登记中心、规划服务中心。
      主要职责包括:贯彻执行规划和自然资源等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承担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地价管理、供地方案的编制和报审、土地用途转用、征收征用审查报批、用地预审,组织编制、指导并实施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负责建设用地、建设工程的许可、证后管理及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落实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完善耕地占补平衡,对违反自然资源和规划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工作。

02

请问市规划资源局宁河分局在推进“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压缩办理时限等方面有哪些突破性改革?

回复:宁河区自然资源调查与登记中心作为我区重点服务窗口单位,承担我区区域内所有不动产登记业务。上半年,办理不动产各类登记1.2万余件。
      我们紧扣企业、群众的实际需求,不断优化工作机制,创新服务方式,提升不动产登记便利度为了提升营商环境,我们在严格落实执行市规划资源局关于进一步压缩不动产登记办理时限要求的基础上,打造审批最少、服务最好、速度最快升级版登记回应企业关切、民生期待

     目前,中心开设了“一窗受理”“综合受理”“企事业综合受理”“绿色通道”“不受理不打烊”“延时服务”及“上门服务”等各项服务。尤其是为了更好的服务群众,减轻群众负担,我中心开展了“非公证继承”业务。

      也就是说,我们推出的这些政策,比不动产登记政策和上级部门的要求更严格,审批更快,优化服务质量,减少企业、群众办件流程及等候时间






03

针对企业反映强烈的用地成本问题,听说现在有“弹性出让”政策能否具体讲一讲这项政策具体如何实施的?如何实现“企业减负”与“土地集约”的双赢?

回复:根据《天津市促进招商引资扩大社会投资若干措施(暂行)》,全市范围内工业用地均可实施弹性年期土地出让。同时,依据2024年出台的《关于推进低效用地再开发盘活存量资源有关支持政策》,将弹性出让政策扩展至除居住用地以外的其他所有用地类型。这意味着商业、工业、物流仓储、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等多种用地类型,只要符合相应条件(经调查认定并报自然资源部备案的低效用地及市级盘活存量协调机制认定的存量资源可享受,新供应土地不在适用范围),均可选择弹性出让。

      出让年期规定:企业可依据自身用地预期,选择10年、20年等不超过法定出让最高年限的年期模式。以商业用地为例,法定最高出让年限为40年,企业可以选择20年的弹性出让年期。在工业用地方面,以往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通常为50年,创新优化后,企业可选择长期租赁、租让结合、先租后让、弹性年期等公开方式取得工业用地使用权,出让年期一般不超过20年。

      价格确定机制:工业用地弹性年期土地出让金底价按土地出让最高年限市场评估价格乘以弹性年期出让年限与最高出让年限的比值确定。例如,某工业用地50年期市场评估价格为1000万元,若企业选择20年弹性出让年期,其出让金底价=1000×(20÷50=400万元。并且,除国家另有政策规定外,出让底价不得低于国家规定的最低价标准。对于其他类型用地,也遵循类似的市场评估及政策约束原则,由专业评估机构综合土地区位、用途、开发程度等因素评估定价,并经相关部门审核确定出让底价,以保障价格合理与公平。

      取得土地的方式:工业用地的弹性出让需采用招标、拍卖或者挂牌方式出让,以此确保土地出让过程的公开、公平、公正,吸引有实力、符合产业发展方向的企业参与竞争。对于其他用地类型,若同一宗地有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同样应当以招标、拍卖或者挂牌方式出让;出让计划公布后同一宗土地只有一个意向用地者的,可按规定采取协议出让等方式。


本期节目解答,听众和网友反映的部分问题5条。




本期热线问题




01

我家现在住的房子房本我的名字,现在我爱人想加上她的名字可以吗?

回复:可以加她的名字,需要您双方申请配偶间变更权利人的登记。您的房产如果设有抵押权、地役权、土地经营权、居住权的,申请变更登记时,涉及上述权利变化的,需要一并申请办理相关权利的变更登记。如果您的房产不存在上述情况,您双方只需携带身份证明、配偶之间变更不动产权利人的协议、婚姻关系证明文件、产权证书到自然资源调查与登记中心办理。如果您不动产登记方面还有什么问题,可以拨打我们电话进行咨询:022-69595954,022-69595954。



02

我们是宁河现代产业园区的一家食品生产企业,根据市场变化,我们的产品和生产流水线发生变化,想在厂区内进行扩建,是否还需办理手续,如何办理?

回复:项目扩建还是需要办理手续的。下面简单给您介绍一下办理流程:首先项目要符合详细规划,其次由企业委托具有资质的设计公司按照地块规划条件要求编制规划设计方案,如地块无规划条件需先行办理自有用地规划条件。待规划设计方案编制完成后,准备不动产权证、申报表、规划设计方案、放线测量报告等材料来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其中放线测量报告和立面图可以采用承诺制方式容缺后补,开工前补齐相关材料即可。


03

请问有水利项目要征用我们村的土地,我们什么时候可以领取征地补偿款?

回复:我区严格按照天津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实施征地补偿,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实行征地补偿资金预存制度。在用地报批前会由申请用地单位将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足额地存入到征地补偿款预存专户,征收土地申请经依法批准并公告后,区人民政府会及时组织有关部门、属地政府,实施土地征收。同时在收到征地批准文件之日起30日内,区人民政府组织规划资源、属地政府等部门按照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和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约定将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足额支付给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做好征地补偿费用的分配、使用和管理工作。


04

我们企业之前因为超审批范围盖厂房被处罚过,现在处罚内容都履行完了,怎么招投标还是受影响?

回复:您这个问题实际是履行处罚后如何修复信用的问题,这涉及到时间期限。您在完全履行行政处罚决定书规定的义务,纠正违法行为,达到最短公示期限3个月后,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向国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提出申请或者在宁河区市民中心政务服务大厅行政处罚“高效办成一件事”窗口办理,并按“信用中国”网站要求申请规资局出具说明行政处罚决定书明确的责任义务已履行完毕的意见,或者其他可说明相关责任义务已履行完毕的材料。也就是说,完全履行完行政处罚,过了3个月的公示期限,并提交申请后,就可以进行信用修复了。届时您可以来分局2楼行政执法科,找工作人员对接信用修复的具体事宜。



05

之前市郊铁路搞得很热闹,但是最近好久没动静了,这个工程是不再弄了么,还是又有什么新规划?

回复:2020年的时候,宁河区启动了市郊铁路津宁线一期工程的前期工作,规划起自东丽区经三路站,一期终点为北淮淀新市镇,当时区内做了很多前期工作,包括整体线路详细选址、客流预测、施工方案、资金平衡方案等等,但由于与相关区的合作方案始终未达成一致,且后续由于项目投资的一些限制导致了项目搁置。目前整体津宁线的规划已纳入了本轮宁河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在空间上做好了预留,后续将随着我们未来科技城这一京津冀重点承接平台的建设逐步研究。

      对于宁河城区部分的轨道交通建设,现规划是自北淮淀新市镇站继续接至宁河城区,距离长,且需等待一期工程建设完成,规划实现的时间跨度会比较长。因此我们也在积极探索其他方案,比如我们了解到目前滨海新区的地铁Z4线进展较快,首期将修至汉沽街道的营城街站,可考虑将Z4线延长至滨海北站再继续接入宁河城区,不仅可加强我们宁河城区与“滨城”的联络,也可利用滨海北站解决宁河城区的高铁出行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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