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台背景
互联网租赁自行车是移动互联网和租赁自行车融合发展的新型服务模式。近年来,我区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行业快速发展,在解决城市交通出行“最后一公里”问题、构建绿色出行体系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为进一步规范宁河区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运营服务管理,引导市民文明使用互联网租赁自行车,构建绿色低碳出行体系,有必要制定宁河区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管理相关政策措施,规范行业发展。
二、主要内容
《宁河区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运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共6章,34条。
第1章(第1—4条)为总则性规定,明确了编制目的、适用范围以及对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定义范围,明确了交通运输、公安、城市管理、市场监管、网信、发展改革、住房建设、文化和旅游以及各街镇园区等部门职责。
第2章(第5—11条)为互联网租赁自行车企业经营方式相关的规定,明确了企业应具备的经营资质、人员配置、场地配置、管理制度,明确了经营企业的准入及退出方式,明确了对企业提供的车辆和服务的要求。
第3章(第12—21条)为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运营管理相关的规定,明确对企业在数据接入、数据安全及功能、车辆质量、车辆配额、车辆识别、车辆停放、运维人员数量、运维人员分布、调度车辆、专用场地等方面具体要求。
第4章(第22—27条)为互联网租赁自行车企业服务用户相关的规定,明确互联网租赁自行车企业在服务用户中实名注册、签订协议、禁止服务范围、保险服务、用户规范、交通安全、投诉受理等方面要求。
第5章(第28—32条)为监督管理相关的规定,明确了服务监督主体,明确了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停放监督、配额监督、交通安全监督的事项和责任,以及建立服务质量考核机制的要求。
第6章(第33—34条)为附则性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