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宁河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无障碍 无障碍 简体 | 繁体 长者模式 长者模式

政务公开  >  政策文件  >  区政府文件  >  国资委
名    称 :
关于印发《宁河区国资委出资人监管权责和负面清单》的通知
索   引  号 :
11120221712911873L/2023-00002
发 布 机 构 :
天津市宁河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 文 字 号 :
宁国资〔2021〕4号
主    题 :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国有资产监管
成 文 日 期 :
发 文 日 期 :
有   效  性 :
有效

关于印发《宁河区国资委出资人监管权责和负面清单》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完善国有企业资产管理 ,规范国资委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经区国资委主任办公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区领导重要批示精神,现将《宁河区国资委出资人监管权责和负面清单》予以印发 。


    附件 :宁河区国资委出资人监管权责和负面清单



2021年3月9日  

| 政策解读
| 相关政策
| 相关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