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天津市宁河区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做好2023年市、区两级重点工作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好2023年市、区两级《政府工作报告》的工作要求,切实做好今年政府工作,区政府办公室起草了《2023年宁河区落实市、区两级〈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表》,内容涉及7大项、96小项具体任务,明确工作措施、分管领导、牵头部门和责任单位,并经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下发执行。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意识,确保高标准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并于2023年4月5日、7月5日、10月5日和2024年1月5日前,将上一季度各项工作完成情况报区政府办公室、区政府督查室。
附件:2023年宁河区落实市、区两级《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表
天津市宁河区人民政府
2023年3月22日
(此件主动公开)